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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奉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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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奉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江西奉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江西奉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江西奉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西奉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园区的发展、建设规划和产业政策,经县人民政府的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园区的统一规划,统一招商,统一开发,统一管理,引导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项目向园区集中。

(三)负责园区内各类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江西奉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江西奉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江西奉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有党政办公室、工程建设股、招商服务股和经济运行股4个内设机构。

党政办公室组织协调党工委、管委会日常事务;负责文秘、保密、档案、印章、政务公开、公务及商务接待等工作;负责资产管理、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党建、组织、宣传、人才等相关工作,负责人武、工会、团委、妇联

等群团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工程建设股负责编制、报批和实施高新园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发展规划、专项规划;负责高新园区政府性项目建设实施管理工作;负责高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市政设施管理工作;负责工程预结算、办理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资料归档工作;负责协助和指导企业项目建设中的有关工作。

招商服务股负责高新园区招商引资活动的策划、宣传、组织,客商接待、项目洽谈和签约;负责园区营商环境服务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库建设,对外联络推介、对外经济合作等涉外经济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进行项目预审;负责入园项目管理服务和企业低效用地处置相关工作。

经济运行股负责高新园区范围内宏观经济管理工作,负责企业经济发展相关数据统计及分析和各项日常事务中报表的填报等工作;负责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各类事项和企业生产经营问题;负责省级开发区的考核、对接等工作。

编制人数小计5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3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20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47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40人,行政在职人数22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8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6人,遗属人数1人。


第二部分 江西奉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江西奉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江西奉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收入预算总额为862.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2.3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88.40%,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6.90万元其他收入10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1.6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江西奉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支出预算总额为862.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90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18.6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0.14%,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5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61.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1万元;项目支出343.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9.86%,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7.4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5.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9.15万元、资本性支出9万元、其他支出1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9.1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6.8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6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69%,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3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94%,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1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49%,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3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36.6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2.23%,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1.6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4.55%,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5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8万元;资本性支出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4%,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万元;其他支出1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1.6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江西奉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62.3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8.40%,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6.9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18.6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8.03%,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5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61.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1万元;项目支出243.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1.97%,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7.4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5.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9.15万元、资本性支出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9.1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5.15%,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6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56%,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3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33%,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1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96%,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3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36.6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0.39%,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1.6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7.77%,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66%,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8万元资本性支出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18%,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江西奉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江西奉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机关部门运行费预算52.5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65万元,增长1.25%。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没有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正常运转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年初预算项目经费

(2)立项依据2024年年初预算项目经费

(3)实施主体:江西奉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4)实施方案保障高新园区管委会正常的行政运行及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推进高新园区管委会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

(5)实施周期2024年全年

(6)年度预算安排243.7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保障园区正常发展,满足园区职工的社会保障,提高园区工作效率。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江西奉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0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106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支出的离退休经费。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六)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其他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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