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奉新县宋埠初级中学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奉新县宋埠初级中学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奉新县宋埠初级中学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奉新县宋埠初级中学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加强中小学基础教育力度,深化教育改革,促进均衡教育发展,做好年初教育经费预算,规划落实使用好教育经费,推动乡镇教育向前发展。
建设好教师队伍,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加强教师的管理与学习,建立健全的奖励机制,保障教师的权益,进一步提高教师的待遇。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奉新县宋埠初级中学共有预算单位 1 个,包括奉新县宋埠初级中学。奉新县宋埠初级中学内设机构5个,包括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电教处和党建办。
编制人数小计 77 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 77 人。实有人数小计214 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77 人, 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 77 人。离休人数小计 0 人,退休人数小计 137 人,遗属人数 15 人。在校学生数510人,其中小学生244人,中学生266人。
第二部分 奉新县宋埠初级中学2024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奉新县宋埠初级中学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奉新县宋埠初级中学收入预算总额为 1361.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3.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8.05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86.50 %,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3.41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奉新县宋埠初级中学支出预算总额为1361.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3.01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178.0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6.50%,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3.4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46.9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9.46万元;项目支出183.9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3.50%,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9.6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28.90万元、资本性支出5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1011.2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4.25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8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6.29 %,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6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31%,较上年预算减少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15 %,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8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046.9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6.87 %,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8.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0.5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32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9.4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77 %,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37万元;资本性支出5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04%,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5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 %,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6.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奉新县宋埠初级中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78.0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6.50%,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3.4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的安排情况是: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178.0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3.4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46.9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9.4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827.3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0.23 %,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4.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8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8.83 %,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6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00%,较上年预算减少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5 .94%,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8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046.9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8.87%,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8.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6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99%,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9.4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14 %,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3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奉新县宋埠初级中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2024年奉新县宋埠初级中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奉新县宋埠初级中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2024年奉新县宋埠初级中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 万元,增长0 %。本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奉新县宋埠初级中学政府采购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安排。
(九)2024年课后延时服务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宋埠初级中学2024年课后延时服务费,落实双减政策,落实全面育人要求,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要,培养彰显学校办校特色,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2)立项依据:根据赣教发[2019]10号《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宜教体基字[2022]51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江西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4)实施方案:
课后托管服务。指学校在教学日下午放学后为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提供在校学生托管服务。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延时托管服务以看护为主。
课后兴趣活动服务。指学校利用双休日、寒暑假等假期为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提供兴趣活动类托管服务。寒暑假托管服务可分期安排,也可根据需要和可能集中安排,学校要统筹安排好双休日及寒暑假托管服务时间安排,原则上不得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二,确保学生能充分享受假日生活。
初中晚自习服务。初中学校在教学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初中晚自习服务基于学校自主、学生自愿前提,主要为部分确有需求的学生自主学习提供场地和条件。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年初预算33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见附表。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奉新县宋埠初级中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0万元(由财政拨款安排的资金)。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小学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举办的小学教育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反映。
(二)学前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三)初中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举办的初中教育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反映。
(四)其他普通教育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五)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教育附加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八)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单位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其他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不能划分到具体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