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奉新县教育体育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奉新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奉新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奉新县教育体育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奉新县教育体育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教育体育事业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在县政府的领导下,贯彻上级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管理全县的教育体育工作。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县教育工作规章、政策及措施并监督执行。
2.研究提出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育体制改革政策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3.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县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组织进行教育督导与评估。
4.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确定的增加教育投入的政策;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及其管理的政策、规定;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编报县级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建议方案,管理学校教育事业费、基建投资和教育系统的专项经费,搞好内部教育经费、预算外资金检查、审计,督促、指导改善办学条件。
5.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规划、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县直学校和乡镇小学干部的培养、选拔、考察任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的机构编制标准,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实施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
6.组织实施大中专的考务工作和成人高校、高教自学考试等报名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7.管理全县定向师范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制度改革工作。
8.规划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工作和教育科研工作,组织开展教研活动,研究教育理论和教材教法,开展教学改革实验。
9.依法维护学校、教师的合法权益,加强学校规范化管理和治安、安全工作,建立良好的育人环境和学校秩序。
10.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发布及现代教育技术、远程教育、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指导做好各级各类学校的工会、团队、电化教育和政治思想、德育、体育卫生、国防教育、艺术教育、教育宣传等方面的工作。
11.负责管理和指导县内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课外、校外活动,推动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规范化、多元化发展。
12.负责全县教育民生工程、中小学学生资助、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工作。
13.负责全县各中小学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正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按月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协助学校做好财务分析,并及时向学校报送会计报告和相关会计信息。
14.贯彻实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15.指导和督促检查各乡镇场的体育工作,指导和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积极开展体育活动,搞好学校、企业、机关和农村的体育工作。
16.制订县体校与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布局,推进体教结合,强化业余训练,组队参加全市少儿系列和体传校的比赛。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奉新县教育体育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奉新县教育体育局本级。本单位内设8个股室,分别是人事股、办公室、教育体育管理股、计财股、督导工作室、教育考试中心、教育教学研究中心、体育发展中心。
编制人数小计55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2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41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106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53人,行政在职人数12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41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1人,退休人数小计52人,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 奉新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奉新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奉新县教育体育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488.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76.2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060.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50.4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823.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2.8万元;其他收入6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21.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奉新县教育体育局支出预算总额为5488.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76.23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734.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79.8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14.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2.61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753.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56.0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8.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2.99万元,对个人与家人的支出195万元,资本性支出2040万元,其他支出647.2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4584.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435.8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2.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7万元;其他支出6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212.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41.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1.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1.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7.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2.98万元;资本性支出204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028.91万元;其他支出647.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6.2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奉新县教育体育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060.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50.4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1761.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605.0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2.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7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734.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79.8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14.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2.61万元。项目支出325.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30.2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0.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2.99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42.2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804.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30.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1.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2.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7.98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215.54万元,其他支出42.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70.8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减少0.51万元,下降0.30%。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奉新县教育体育局政府采购总额2005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6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879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2023年度教育督导专项经费项目情况说
1)项目概述:县政府设立了教育督导专项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每年安排40万元用于保障教育督导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2)立项依据:依据《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令第624号)和《江西省教育督导规定》(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6号),县政府设立了教育督导专项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
3)实施主体:奉新县教育体育局
4)实施方案:(一)迎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全省县(市、区)高质量发展教育发展考评;(二)迎接省、宜春市组织的各类专项督导;(三)组织开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四)组织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五)组织市本级春秋季开学、防溺水等专项督导;(六)组织实施乡镇(街道、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评;(七)责任督学培训工作;(八)督导办公及其他经费。
5)实施周期:经常性项目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安排财政拨款40万元。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奉新县教育体育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3.7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13.78万元,比上年减0.02万元,主要原因是:节支开流,过紧日子。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其他普通教育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三)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教育附加支出。
(四)其他体育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
(五)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六)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八)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九)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其他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不能划分到具体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