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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县冶城职业学校2022年单位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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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奉新县冶城职业学校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奉新县冶城职业学校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奉新县冶城职业学校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奉新县冶城职业学校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奉新县冶城职业学校(奉新技工学校、奉新三中),是江西省首批国家级重点职业高中,江西省达标中职学校、江西省平安校园、宜春市文明校园、宜春市名校。学校坚持“德技兼修,知行合一”的办学理念,创新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模式,多种途径培养学生成人成才,现开设了幼儿保育、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汽车美容与装潢、汽车运用与维修、电子应用、烹饪、中西式面点、电子商务、企业订单班、智能制造SMT等重点专业班。2020年我校创办了附属幼儿园,附属幼儿园硬件、软件设施一流,为幼儿保育的学生实训、实习提供了优质平台。学校教育教学条件明显改善,高标准安装了安防监控系统、数字广播系统、人脸识别系统、教学一体机学校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形成了以 “自主管理”为特色、“丰富活动”为载体、“文明养成”为核心的安全教育体系。学校规范学生日常行为,严禁学生带手机进校园,督促学生整理寝室内务,组织开展礼仪操、课间大跑操、齐练武术操、经典诵读等,通过严格的准军事化、封闭式管理,学生遵规守纪、自律自强,展示了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校园内呈现出文明守纪、平安和谐的氛围。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奉新县冶城职业学校属奉新县教体局二级预算单位。2022年本单位设立12个内设机构,分别是校长室、办公室、党务办、团委、教务处、教研处、政教处、年级组、总务处、资助中心、特长发展中心、校企合作等。

编制人数217人,其中:全额补助事业编制217人。实有人数245人,其中:在职人数202人,包括全额补助事业编制人员202人,退休人员36人,遗属人数7人,在校学生5022人,其中:学前教育人数455人,中职学生4567人。

第二部分奉新县冶城职业学校2022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奉新县冶城职业学校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奉新县冶城职业学校收入预算总额为4843.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34.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01.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7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633.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63.65万元;其他收入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奉新县冶城职业学校支出预算总额为4843.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34.42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197.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3.6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134.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66万元;项目支出2646.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68.0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05万元,资本性支出262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1787.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72.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5.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5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0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134.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8.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27万元;资本性支出26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9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奉新县冶城职业学校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201.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77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1645.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5.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4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197.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3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134.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66万元;项目支出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奉新县冶城职业学校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奉新县冶城职业学校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78.6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2.13万元,上升39%。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单位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2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31日,单位共有车辆28辆,其中,驾校用车28辆

2022年单位预算购置车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安排

(九)奉新县冶城职业学校项目情况说明

1.奉新县公共实训大楼项目

 1)项目概述

按照省市政策精神和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安排,我校2022年中职生将达5200人,学位数严重不足,单校舍(含实训室)面积缺口就高达三万多平方米。

目前专业建设后劲不足,学校专业教学师资奇缺,政府资金投入不够,学校专业发展理念滞后; 学生实习实训机制不完善,本地缺乏符合学生实习实训条件的产教融合型大型企业,当地企业对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支持不够,学生实习实训补偿机制不完善。

因此提出建设奉新县公共实训大楼建设项目。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以高水平现代建设奉新县冶城职业学校。

 2)立项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需要采取坚决有效措施,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依法加大教育投入,使教育与我国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把教育始终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职业教育也不例外。

 3)实施主体:奉新县冶城职业学校

 4)实施方案:通过财政审核项目预算,组织有资质的建筑公司实施项目。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安排财政拨款25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受益群体≥4000人。

    质量指标:项目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及时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教学运转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生态效益指标:节能节水情况良好。

    满意度指标:师生满意度=100%。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奉新县冶城职业学校“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7.5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此项业务支出。

公务接待费7.55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公务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此项业务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此项业务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学前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二)中等职业教育:反映各单位(不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单位)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支出。

(三)技校教育:反映不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单位举办的技工学校支出。

(四)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教育附加支出。

(五)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七)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单位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八)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单位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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