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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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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奉新县医疗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奉新县医疗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根据省、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规范性文件,拟定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四)组织实行全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工作。

(五)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八)负责完善全县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和救助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基金更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奉新县医疗保障局本级。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31人,其中在职人员3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6744.3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6.5万元,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收入合计6737.82万元,较2021年增加6287.65万元,增长1396.7%,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列入本年收入〈本年度“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246.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列入本年收入 〈本年度“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3808.06万元〉、医疗救助支出列入本年收入〈本年度“医疗救助支出”1703.63万元〉),剔除上述增加的本年医保基金及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收入,实际2022年度收入总计979.96万元。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6737.82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6744.3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6737.82万元,较2021年增加6287.65万元,增长1396.7%,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列入本年支出〈本年度“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246.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列入本年支出〈本年度“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3808.06万元〉、医疗救助支出列入本年支出〈本年度“医疗救助支出”1703.63万元〉),剔除上述增加的本年医保基金及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实际2022年度支出总计979.9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5万元,较2021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去年年末结转和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6737.8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6.25万元,决算数为6737.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8.7%。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21万元,决算数为29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4.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2021年由财政代列,2022年度列入奉新县医疗保障局本年支出〈本年度“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246.17万元〉,剔除上述增加的本年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实际2022年度“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5万元)。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0.39万元,决算数为  63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5.7%,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了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021年由财政代列,2022年度列入奉新县医疗保障局本年支出〈本年度“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3808.06万元〉)、二是增加了医疗救助支出(医疗救助支出2021年由财政代列,2022年度列入奉新县医疗保障局本年支出〈本年度“医疗救助支出”1703.63万元〉)。剔除上述增加的本年医保基金及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实际2022年度“卫生健康支出”880.31万元。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65万元,决算数为19.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人员工资基数变动。
   (四)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3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部分医疗救助列支了本科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06.1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84万元,较2021年增加242.93万元,增长100.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80.11万元,较2021年增加75.82万元,增长72.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017.68万元,较2021年增加5915.87万元,增长5810.7%,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列入本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本年度“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246.17万元〉)、二是增加了卫生健康支出【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列入本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021年由财政代列,2022年度列入奉新县医疗保障局本年支出〈本年度“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3808.06万元〉)、医疗救助支出列入本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医疗救助支出2021年由财政代列,2022年度列入奉新县医疗保障局本年支出〈本年度“医疗救助支出”1703.63万元〉)】。剔除上述增加的医保基金及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实际2022年度“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9.82万元。
   (四)资本性支出24.39万元,较2021年增加21.39万元,增长713%,主要原因是:因办公大楼整修,导致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大量增加。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0.18万元,决算数为10.1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3.33万元,下降24.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支出。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无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没有安排因公出国。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6.88万元,决算数为  6.8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1.75万元,下降20.3%,主要原因是按照八项规定节省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八项规定节省公务接待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96批,累计接待763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响应政府号召,节约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无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3.3万元,决算数为3.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1.58万元,下降32.4 %,主要原因是政府号召,节约开支,年末公务用车保有2辆(其中一辆车已交原县国资局拍卖)。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无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号召,节约开支。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4.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21万元,增长90.6%,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办公费增加、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49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医疗保障工作经费”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更加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全县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和救助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组织开展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健全了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系统,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基金更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同时更好地优化了医保服务职能,保障了各项医保工作正常开展。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奉新县医疗保障局部门绩效自评报告

(2022年度)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职能,组织架构、人员及资产等基本情况。

奉新县医疗保障局是正科级单位,下设办公室、财务股、业务股3个股室、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1个中心。本部门2022年年末编制人数33人,其中:全额拨款行政编制人数5人,事业编制28人;年末实有人数31人,其中在职人员31人,退休人员6人。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贯彻执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根据省、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规范性文件,拟定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三)当年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完善全县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和救助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基金更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管理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作为开展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执行力和公信力。二是全面实施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强化项目绩效目标。每年对单位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所有项目必须有明细的资金测算。财政部门批复下达年度预算时,通过规范格式同步下达绩效目标,明确部门单位是预算执行主体,负责实现项目绩效目标。财政部门批复下达年度预算时,通过规范格式同步下达绩效目标,明确部门单位是预算执行主体,负责实现项目绩效目标。三是积极推进项目绩效评价。在加强预算编制环节的基础上,加强预算执行监管和执行结果评价,将绩效评价渗透到预算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

(五)当年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收入合计为6744.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37.82万元;支出合计为6744.32万元,基本支出6737.8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4.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3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52万元,其他支出31.64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4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0.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049.32万元,资本性支出24.39万元;三公经费支出10.18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一)履职完成情况:

在从数量、质量、时效等方面归纳反映年度主要计划任务完成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预算金额进行资金规划,根据实际使用合理安排资金拨付,及时和财政对接,更好地完成绩效目标;严格提高工作质量,提高资金使用质量;严格按照资金拨付时间进行拨付,更好地使用资金。

(二)履职效果情况:

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如有)、生态效益(如有)等方面反映部门履职效果的实现情况。

我部门提供更加优质服务,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稳定提升社会效益。

(三)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

提供更加优质服务,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提高参保群众的满意度,更好地实现为人民服务。得到了上级领导和群众的好评。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通过本次绩效自评,发现本部门在绩效管理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如:部门对绩效管理工作处于逐步摸索阶段,对绩效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还不够深入;项目实施股室未完全树立项目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意识,认为项目绩效管理是财务人员的工作,绩效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财务人员人手不足,用于绩效管理工作的时间和精力不够。在以后的工作中,本部门将组织学习财政部门下发的绩效管理有关文件,加深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认识,强化全面绩效管理的意识;积极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绩效管理工作培训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明确项目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调动项目实施科室进行项目绩效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组织制定本部门绩效工作实施方案,保障本部门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奉新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自评得分90分,评价等级为优,对自评表、自评报告予以公开。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医疗救助:反映医疗救助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不能划分到具体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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