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县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医保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财政预决算

奉新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

访问量:

关联稿件:

​​  目录

  第一部分  奉新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奉新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奉新县医疗保障局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奉新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奉新县医疗保障局于20191月,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级单位医疗事业保障管理局升格为一级单位奉新县医疗保障局,现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根据省、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规范性文件,拟定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组织实行全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工作。 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全县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和救助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基金更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20年奉新县医疗保障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30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全额事业编制25人、实有人数19人。其中:在职人数19人,包括行政人员3人、全额事业人员16人、请假2人,临时人员13人,退休人员3人。

  第二部分  奉新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奉新县医疗保障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48.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加46.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6.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26万元;项目收入为5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奉新县医疗保障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48.75万元,其中:

  按支出资金性质划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8.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6.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卫生健康支出215.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1万元,较上年减少2.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87万元,较上年增加1.3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196.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26万元,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1.7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4.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43万元;项目支出5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39万元,资本性支出0.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奉新县医疗保障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48.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加46.2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196.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26万元,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1.7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4.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43万元;项目支出5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39万元,资本性支出0.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卫生健康支出215.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1万元,较上年减少2.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87万元,较上年增加1.3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0年运行费预算46.63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9.13万元,下降16.37%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为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个,涉及资金52.5万元。其中二级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九)一级项目中各二级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一级项目:医疗保障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为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全县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和救助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2)立项依据:奉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奉人社字[2019]31号文件《关于批复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3)实施主体:奉新县医疗保障局。

  4)实施方案:通过优化运行性能,确保医疗保障工作

  5)实施周期:经常性项目的顺利运行,认真做好各项医保工作。

  6)年度预算安排:2020年安排财政拨款52.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质量指标:对医疗保障工作效率大幅度提高。

  时效指标:医保工作得到社会认可

  成本指标:总支出控制在部门预算支出内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奉新县医疗保障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4.4万元,较上年减少0.2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人员出国。

  公务接待费9.48万元,比上年减0.17万元,主要原因是为了落实过好紧日子,接待活动减少。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8万元,比上年减0.06万元,主要原因是为了落实过好紧日子,车辆维护费支出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购车。

  第三部分奉新县医疗保障局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 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 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 金。

  二、支出科目

  医疗保障行政管理事务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支出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医保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