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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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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奉新县民政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奉新县民政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研究提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研究拟定民政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负责全县性社团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负责对市民政局委托管理的社团及分支机构的监督管理;查处社团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活动的非法组织。

(三)负责本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负责对上级民政部门委托管理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四)牵头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志愿者队伍建设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五)负责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养老服务、特困供养、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救助管理、殡葬服务等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加大残疾人生活保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全面建立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七)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牵头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八)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制度。指导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救济和敬老院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监督社会救助资金的管理使用。

(九)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做好核对对象的信息协查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核对工作规章制度,做好与县直相关部门核对信息的交换,保障核对工作的保密、高效、准确、公正。

(十)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务公开和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的建设和发展;指导基层政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培训及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比表彰工作。

(十一)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十二)负责指导殡葬行业的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倡导文明丧葬习俗。

(十三)指导国内及涉外收养儿童在我县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福利设施标准;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各种慈善组织的有关工作;指导和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负责福利彩票发行和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村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维护和管理工作。承办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处,提出仲裁建议。

(十七)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名称、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名称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组织设置和管理地名标志,推行、公布标准地名的使用;负责全县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收集整理和鉴定地名档案。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全县养老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3个,包括:县民政局本级、县福利院、县殡葬所下属单位。。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92人,其中在职人员81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1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6人,民退人员2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21216.30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34.24万元,下降100%;本年收入合计21216.30万元,较2021年增加4885.08万元,增长29.9%,主要原因是:奉新县上富殡仪馆项目和奉新县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提升改造项目等收入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1216.30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21216.3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1216.3万元,较2021年增加4850.84万元,增长29.6%,主要原因是:奉新县上富殡仪馆项目和奉新县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提升改造项目等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年初和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3922.29万元,占65.6 %;项目支出7294.02万元,占34.4%;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43.08万元,决算数为21216.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4.8%。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45.68万元,决算数为13797.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9.7%,主要原因是:追加工资调标、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等经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特困资金等支出增加。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8.78万元,决算数为74.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6%,主要原因是:老龄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8.62万元,决算数为5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四)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448.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殡葬服务所提升改造等工程。

(五)其他支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6845.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奉新县上富殡仪馆项目、奉新县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提升改造项目和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其他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922.2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040.44万元,较2021年增加324.97万元,增长45.4%,主要原因是:工资及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49.48万元,较2021年增加2.56万元,增长0.6%,主要原因是:委托业务费支出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345.98万元,较2021年增加2415.79万元,增长24.3%,主要原因是:救济费和生活补贴等支出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86.38万元,较2021年减少165.88万元,下降65.8%,主要原因是:资本性支出减少。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 15.49万元,决算数为15.4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10万元,下降0.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该项支出。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未发生该项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未发生该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1.32万元,决算数为11.3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09万元,下降0.8%,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支出减少。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全年预算数与决算数持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11批,累计接待1111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国内公务接待,无外事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该项支出,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未发生该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4.17万元,决算数为4.1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年末公务用车保有12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全年预算数与决算数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5.8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3.33万元,降低23.4%,主要原因是: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应急保障用车、殡葬专业用车。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2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03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党建+乐龄中心(幸福食堂)”、“农村离任“两老”村干部生活补助”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 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整体情况较好,各项绩效指标实际完成值与预期目标相差小,评价得分较高,项目得到很好的执行。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3922.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294.0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资金运行维护决策正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绩效自评总报告、党建+乐龄中心(幸福食堂)、农村离任“两老”村干部生活补助项目绩效自评表。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公开《农村离任“两老”村干部生活补助项目部门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厅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指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指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指财政对民政及其他部门举办的火葬场等殡仪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指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指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城市/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项):指反映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指地方放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土地出让业务费用的开支。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第五部分 附 件

奉新县民政局绩效自评总报告

一、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奉新县民政局单位共有二级单位3个,分别为奉新县社会救助中心、奉新县殡葬服务所 、奉新县社会福利院,2022年,部门本级实施项目52个,二级单位实施项目15个,在项目实施中,均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管理要求设置项目绩效目标。主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规范城乡低保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统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合理确定保障标准。

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实现及时高效,救急解难。

协调和指导全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规范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困境儿童保障相关政策,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得到更加精准化的专业服务和基本生活保障;

引导地方提高孤儿生活保障水平,孤儿生活保障政策规范高效实施;使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7、指导殡葬行业的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倡导文明丧葬习俗。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是对单位及所属单位2022年实施的项目进行评价,目的在于通过对项目实施情况的调查,以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从项目相关制度建设及执行方面、项目投入产出的成效方面、项目能力建设和项目影响力等方面进行评价。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项目今后实施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根据工作安排,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开展单位自评,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本次自评采用了资料审查、综合评价等评价方式,使用了比较法、公众评价法等绩效评价方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做好本次自评工作,重点围绕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产出情况、效益情况以及满意度四个方面设计指标体系,进行评价分析并进行评价打分。首先审查项目资料,包括项目档案、财务资料等,然后通过实地走访了解项目的实施情况,同时开展问卷调查,了解相关人员对看法,纳入评分体系。根据工作安排,2月份完成了单位自评,3月份完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等工作,并根据工作要求,评价结果全部上传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系统。

三、综合评价结论

本次自评项目共67个,其中自评90分以上的60个,80分-90分的6个,0分的1个,其中优秀等次占总数的89.55%。

四、绩效目标完成总体情况分析

2022年我局主要项目基本完成了既定的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通过对绩效目标的分析,总体情况如下:

预算执行率指标情况

在进行自评的67个项目中,预算执行率100%的58个,占项目总数的86.6%,预算执行率60%以下的4个,其中1、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因为实施期是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按季度支付,预算执行率为50%;2、各类事故殡葬收入经费项目,因为预算估大,预算执行率为37.1%;3、2022年绩效奖金项目,因为预算估大,预算执行率为25.11%;4、殡葬延伸服务收入经费项目,因项目未执行,预算执行率为0%。

成本指标情况

成本指标援助设置为20分,在自评的67个项目中,得分18分以上的66个,0分的1个。

产出指标情况

产出指标援助设置为20分,在自评的67个项目中,得分18分以上的66个,0分的1个。

效益指标情况

效益指标援助设置为20分,在自评的67个项目中,得分18分以上的66个,0分的1个。

满意度指标情况

满意度指标援助设置为20分,在自评的67个项目中,得分18分以上的66个,0分的1个。

五、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

(一)原因分析

2021年度67个项目自评,4个项目全年执行率与全年预算数有偏离,预算完成率及支付进度率不高,问题如下: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及执行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维持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同时绩效目标设置不准确,在自评时难以量化评分。

1)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因为实施期是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按季度支付,只支付了二个季度,导致预算执行率50%。

2)殡葬延伸服务收入经费项目,因项目未执行,导致预算执行率为0%。

(二)改进措施

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提高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全年预算经费,制定阶段性支出计划目标、夯实实施计划。财务人员及业务办公室互相协调全力配合,加强支付进度的监控,提高预算执行率。科学设置绩效目标,按照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的要求,为绩效监控、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打好基础。

六、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的落脚点,是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根据绩效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将继续纵深推进评价结果应用,建立长效机制,把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安排部门预算和考核(单位)工作绩效目标的重要依据,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在编制2023年度部门预算中,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建立绩效评价结果报告和公开制度,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继续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以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发挥绩效评价对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作用和决策信息反馈作用。

2022年奉新县民政局农村离任“两老”村干部生活补助项目部门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农村离任老村党支部书记和老村委会主任(以下简称农村离任“两老”)为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组织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重要指示精神,2022年我县进一步做好农村离任“两老”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切实保障和改善了农村离任“两老”的基本生活。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1)项目主要内容

2022年为全县167名农村离任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发放生活补助资金。

(2)项目实施情况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离任“两老”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赣民字[2021]67号)文件,农村离任老村党支部书记、老村委会主任按同一标准,分三档发放生活补助,任职10-15年(不含),每人每月420元; 任职15-20年(不含),每人每月440元;任职20年及以上,每人每月460元。切实保障和改善了农村离任“两老”的基本生活。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

该项目预算资金为83万元,实际到位资金8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县财政拨付资金83万元,已全部拨付,支付率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对全县农村“离任”两老村干部进行生活补助,帮助“离任”两老村干更好地生活发展。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考核评价目的是通过对项目的绩效评价,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评价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资金使用成效,及时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评价对象是与项目资金相关的事项。

评价范围是该项目实施目标的完成情况,相关活动组织与执行情况、费用支出的合法、合规、合理情况,取得的效益情况以及其他相关内容。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绩效评价原则

项目评价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经济性原则执行。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原则和项目特点,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包括决策、过程、产出、效益4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和16个三级指标,满分为100分。

3、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将通过成本效益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案卷研究法及现成调研法等方法,对项目进行定量评价。

4、评价标准

绩效评价标准主要以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经验标准等方面作为评价工作的基本准绳和标尺。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奉新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单位自评及部门评价的通知》(奉财绩【2023】1 号文件)要求,我部门成立了单位自评及部门评价小组,小组成员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股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成员。本次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主要分为前期准备阶段、组织实施阶段、活动总结阶段三个方面,包括前期筹备协调、制定工作方案、组织现场实施、撰写总结报告以及资料整理归档等。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该项目绩效评价总分值为100分,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分为四档:

综合得分在90-100分(含90分)为优;

综合得分在80-90分(含80分)为良;

综合得分在60-80分(含60分)为中;

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为差。

(一)综合评价情况

本次评价在项目前期筹备协调、制定工作方案、组织现场实施等基础上,依据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该项目综合评价分数为98分,评价为“优”。具体评分情况见附件。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该项目立项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匹配,立项依据充分,立项规范,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绩效目标设定合理,设定的绩效目标与事业发展规划相关。该项自评得分20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该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制度健全、完善、有效。资金的拨付具备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相关制度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该项自评得分20分。

(三)项目产出及效益情况

2022年为全县167名农村离任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发放生活补助资金,县财政拨付资金83万元,实际到位资金83万元,当年已支付农村离任“两老”村干部生活补助资金83万元,资金到位率、支付率均为100%。发放对象满意度达95%。该项自评得分58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农村离任老村党支部书记、老村委会主任按同一标准,分三档发放生活补助。2022年为全县167名农村离任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发放生活补助资金。加强日常管理,县委组织部、民政局、财政局定期对补助对象进行比对,该新增的新增,该注销的注销。对采取不正当手段,套取或骗领生活补助的,一经发现,立即停发,同时追回已发资金,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补助对象离任的年龄增长和自然减员等情况实行增、减动态管理,及时审核,实行社会化发放。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家庭状况普遍较差。一些村干部在任时,绝大部分精力献给了村级事业,照顾家庭的时间很少。离职后,年纪大了,体力下降,技能及知识缺乏,无法再就业。由于长期工作在基层,财富积累有限,加上年老体弱,生活消费支出增大生活压力增大,导致家庭生活困难。

六、有关建议

建议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通过组织专家论证、社会调查、多部门协同调研等形式,制定清晰、明确、可衡量的项目绩效指标。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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