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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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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奉新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奉新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奉新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奉新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主管社会保险工作,负责养老、工伤保险待遇审核、发放。

(二)负责对国家、省、市颁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即农保)政策宣传工作,对各乡镇(街道、场)城乡居保业务经办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三)建立和健全城乡居保工作制度,拟制本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计划,加强业务工作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保证计划的圆满完成。

(四)负责老农保制度衔接。

(五)审核养老保险缴费申报和养老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及到龄领取待遇人员的审核和发放工作。

(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奉新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为奉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县社保中心内设股室8个,分别为征缴股、待遇股、稽核股、信息统计股、办公室、财务股、扩面征缴办、党建办。

编制人数小计22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22人。实有人数小计22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8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8人。退休人数小计4人。

第二部分  奉新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奉新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奉新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297.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2.05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8.15%,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91万元;其他收入5.5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85%,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奉新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  297.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41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29.0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6.98%,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9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0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2万元;项目支出68.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3.02%,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5万元,包括工资和福利支出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5万元、资本性支出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2.1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1.46%,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9%,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64%,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76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46.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2.78%,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7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4.36%,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53%,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资本性支出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33%,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5万元;其他相关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奉新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92.0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8.15%,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9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的安排情况是: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29.0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8.43%,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9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0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2万元;项目支出6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1.57%,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万元、资本性支出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6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1.3%,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9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73%,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7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46.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4.33%,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2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2.75%,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5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资本性支出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35%,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奉新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奉新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原因是本单位不是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社保工作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激励机制补助征收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社保激励工作经费是县财政下拨的用于保障我单位正常办公开支的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项目资金合计20万元。

(2)立项依据:社保工作经费

(3)实施主体: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社保工作经费收入项目资金到位20万元,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20万元。社保工作经费收入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经费支付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使用。

(5)实施周期:经常性项目

(6)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安排财政拨款20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详见附件表格《项目绩效目标表》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奉新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0.5万元(由财政拨款安排的资金)。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的费用。

公务接待费5.5万元,比上年减3.14万元,主要原因是:响应政府号召,节约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上年减0.3万元,主要原因是:响应政府号召,节约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购置公务用车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物方面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专项业务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专项业务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九)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由部门结合实际填写。

社保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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