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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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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奉新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奉新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奉新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奉新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奉新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是主管就业、扶持创业工作的单位。县就业服局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就业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县劳动就业工作规划与指导,促进全县劳动就业工作;组织实施失业保险工作,负责全县企业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的参保登记、基金管理、失业人员的申领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的核发工作;指导和开展就业再就业培训工作。根据社会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再就业培训、职业技能提升等各类培训工作;做好小额担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等各项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落实;建立职业介绍机构,指导全县职业介绍,为劳动力供需双方实现双向选择提供服务,组织实施全县劳动力市场及其信息网络建设;开展就业预测预报工作,掌握并发布劳动力资源和用人需求信息;做好全县城乡就业、失业和失业保险等各项统计报告工作;组织指导各乡镇劳动保障所做好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工作,为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和劳务输出提供服务,促进其就业;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各项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奉新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为奉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2024年共设7个股室,分别是:综合股、资金管理股、失业保障股、就业训练中心、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公共就业服务股、人力资源市场股。

编制人数小计18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8人。实有人数小计21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4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4人。退休人数小计7人。

第二部分  奉新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奉新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奉新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307.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7.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6.73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83.43%,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6.9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3.2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万元;其他收入41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3.3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奉新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307.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7.93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86.7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0.68%,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0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8.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7万元;项目支出12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39.3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0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41万元、资本性支出10万元、其他支出4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8.4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3.73%,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7.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8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8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4 %,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88.9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1.41%,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7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0.73%,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6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75万元;资本性支出1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2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万元。其他相关支出4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2.99%,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奉新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56.7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3.43%,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6.9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的安排情况是: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86.7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2.73%,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12.0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8.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7万元;项目支出7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7.2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9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4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4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2.4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6.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8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44%,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08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减少1.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88.9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3.61%,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7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4.46%,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93%,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75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 %,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奉新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奉新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原因是本单位不是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项目情况说明

1.党建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县财政下拨的用于保障我单位党建工作开支的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项目资金合计1万元。

(2)立项依据:保证党建工作经费

(3)实施主体: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保障本单位党建开支的经费1万元,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1万元。工作经费用于党建工作。项目经费支付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使用

(5)实施周期:经常性项目

(6)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安排财政拨款1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推动党建项目顺利开展

2.就创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县财政下拨的用于保障我单位就创工作开支的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项目资金合计70万元。

(2)立项依据:保证就创工作经费

(3)实施主体: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保障本单位就创工作开支的经费70万元,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70万元。工作经费用于就业、创业等工作。项目经费支付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使用

(5)实施周期:经常性项目

(6)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安排财政拨款70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推动就创工作项目顺利开展、推动就业创业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奉新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1.95万元(由财政拨款安排的资金)。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的费用,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为保障正常的就创工作开展。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5万元,比上年增加6.5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年初未做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调整奖补资金弥补公务用车工作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购置公务用车,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物方面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专项业务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专项业务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九)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单位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单位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表(就创中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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