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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县人社局2023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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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奉新县人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奉新县人社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奉新县人社局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奉新县人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制定全县统筹城乡就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就业服务和职业中介工作,组织指导各类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就业服务工作。规范管理人力资源市场运行,发挥市场合理引导、配置各类劳动者就业的基础性功能作用。负责外籍人员在全县就业登记服务工作、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和农民工就业工作。同时承担“民生工程”就业和社会保障目标拟订及督查、考核工作。

(四)综合管理全县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负责职业技能培训、初级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发证及有关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职业培训机构认定、审批与管理工作。指导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全县职业技能竞赛,推行劳动预备制度,组织调查、统计全县各类技能人才构成情况,适应全县经济发展需要,编制全县职业技能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各类城乡劳动力提高就业技能的培训工作。

(五)负责全县社会保险工作。组织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工作。负责制订退休审批管理办法和参加养老保险人员的退休审批工作。负责制订全县工伤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制度,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办理。审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规程及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内部控制办法。实行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制度。负责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组织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决算和预算。牵头组织实施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工作。对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和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实行行政监督。

(六)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和工资福利工作。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津贴、离退休的实施办法。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职务)考核晋升以及管理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对全县企业职工工资及其他劳动报酬进行宏观管理。制订并定期发布全县企业工资最低支付标准。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根据国家制定的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订相关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用工单位的劳动管理及集体合同签订工作。负责特殊工时审批、技工调配、政策性安置和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审定工作。参与评定推荐省、市级劳动模范工作。负责国务院有关部门、省政府有关部门奖励表彰的推荐上报,对以县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项目和对象进行审核等职责。

(七)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八)承担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职责。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的设岗定职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的规划、培养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推荐选拔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为经济建设服务工作。开展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科技后备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

(九)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宣传、信息工作。组织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

(十)组织全县开展劳动关系和劳动人事争议调处、仲裁工作。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规范管理劳动合同签订鉴证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宣传、信访受理、政策咨询、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劳动保障行政监察工作。代表县政府行使劳动保障监察检查职权。全面开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执行劳动保障法规行为的监察,全面开展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

(十二)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1.指导有关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研究制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奖惩体系,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2.督促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做好工伤预防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工伤保险事故预防费用提取。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做好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

3.负责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劳动用工管理,检查督促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明确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奉新县人社局共有预算单位3个,包括奉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和2个二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具体包括:奉新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奉新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编制人数小计71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2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58人,机关工勤编制人数1人。实有人数小计104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66人,行政在职人数1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5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在职人数1人,其他人员3人;退休人数小计38人。

第二部分  奉新县人社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奉新县人社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奉新县人社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415.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4.6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121.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9.34万元;其他收入2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奉新县人社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415.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4.66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11.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0.6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94.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9.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83万元,资本性支出4.5万元;项目支出404.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4万元,资本性支出7万元,其他相关支出29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1.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2.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6万元;其他支出2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4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54.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1.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2.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32万元;资本性支出1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1万元;其他相关支出2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奉新县人社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121.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9.3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1.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2.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6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11.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0.6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94.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9.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83万元,资本性支出4.5万元。项目支出110.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4万元,资本性支出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54.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1.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2.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32万元;资本性支出1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1万元;其他相关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70.0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8.62万元,增长14.04%。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1.5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5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4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补助工作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补助工作经费项目是我单位取消非税收入之后县财政下拨的用于保障我单位正常办公开支的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项目资金合计34.2万元。

2)立项依据:补助工作经费

3)实施主体:县人社局

4)实施方案:补助工作经费项目资金到位34.2万元,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34.2万元。补助工作经费项目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项目经费支付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使用。

5)实施周期:经常性项目

6)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安排财政拨款 34.2万元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奉新县人社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32.6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27.39万元,比上年减1.3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5.3万元,比上年减8.2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减少用车次数,车辆维护费用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物方面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专项业务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专项业务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九)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单位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单位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23年人社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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