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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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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县××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奉新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奉新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奉新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奉新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奉新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主管社会保险工作,负责养老、工伤保险待遇审核、发放。

(二)负责对国家、省、市颁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即农保)政策宣传工作,对各乡镇(街道、场)城乡居保业务经办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三)建立和健全城乡居保工作制度,拟制本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计划,加强业务工作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保证计划的圆满完成。

(四)负责老农保制度衔接。

(五)审核养老保险缴费申报和养老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及到龄领取待遇人员的审核和发放工作。

(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基本情况

奉新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隶属于奉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财政全额拨款二级预算单位。2022年内设机构9个:(1)秘书股;(2)企业养老保险股;(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股;(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5)工伤保险股;(6)财务股;(7)稽核内控股;(8)社会化管理服务股;(9)信息统计股。编制人数22人,均为财政全额事业编制。实有人数25人,其中:在职人数22人,退休人员3人。

奉新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奉新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259.67万元,较上年增加71.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9.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1.2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社保局和居保局合并为社保中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奉新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259.67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96.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2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74.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97万元、资本性支出1.89万元;项目支出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5.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06.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4.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资本性支出1.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0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59.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1.25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5.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2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96.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2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4.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资本性支出1.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01万元;项目支出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奉新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2年奉新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奉新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单位运行费预算46.2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6.88万元,增长17.48%。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总额8.63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2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一级项目中各二级项目情况说明

1.激励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社保激励工作经费是县财政下拨的用于保障我单位正常办公开支的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项目资金合计20万元。

2)立项依据:社保工作经费

3)实施主体: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社保工作经费收入项目资金到位20万元,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20万元。社保工作经费收入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万元、资本性支出万元。项目经费支付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使用。

 5)实施周期:经常性项目

 6)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安排财政拨款 2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社会保险参保人数。

质量指标:参保面。

时效指标:基金上缴及时率。

成本指标:支出严格控制在单位预算内。

社会效益指标:参保人数增长率。

可持续影响指标:参保人员积极性。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7.3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的费用。

公务接待费8.68万元,比上年增3.9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社保局和居保局合并为社保中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8万元,比上年增2.78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社保局和居保局合并为社保中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购置公务用车。

第三部分 奉新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 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 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物方面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专项业务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专项业务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九)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县社保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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