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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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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奉新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奉新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奉新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奉新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奉新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是主管就业、扶持创业工作的单位。县就业服局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就业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县劳动就业工作规划与指导,促进全县劳动就业工作;组织实施失业保险工作,负责全县企业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的参保登记、基金管理、失业人员的申领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的核发工作;指导和开展就业再就业培训工作。根据社会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再就业培训、职业技能提升等各类培训工作;做好小额担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等各项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落实;建立职业介绍机构,指导全县职业介绍,为劳动力供需双方实现双向选择提供服务,组织实施全县劳动力市场及其信息网络建设;开展就业预测预报工作,掌握并发布劳动力资源和用人需求信息;做好全县城乡就业、失业和失业保险等各项统计报告工作;组织指导各乡镇劳动保障所做好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工作,为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和劳务输出提供服务,促进其就业;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各项服务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奉新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属奉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级预算单位,2022年内设机构7个。共有预算单位1个,就是奉新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其中:我局编制人数为18人,均为全额事业编制,实有人数21人,其中:在职人数15人,退休人数6人。

第二部分 奉新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奉新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442.68万元,较上年增加298.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2.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9.5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减少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442.68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1.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4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3.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62万元、资本性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3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则增加31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其他相关支出31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9.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19万元;农林水支出16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1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13.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14万元;资本性支出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89万元;其他相关支出3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42.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8.55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4万元,住房保障支9.65万元,农林水支出16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131.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4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3.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62万元,资本性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3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单位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单位运行经费预算14.89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8.87万元,减少37.33%。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运行费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单位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2022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九)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项目情况说明(单位本级)

一级项目概述:

1)项目概述:县财政下拨的用于保障我单位党建工作开支的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项目资金合计1万元。

2)立项依据:保证党建工作经费

3)实施主体: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保障我单位党建开支的经费1万元,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1万元。工作经费用于党建工作。项目经费支付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使用。

5)实施周期:经常性项目

6)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安排财政拨款1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质量指标:办公效率提升,办公经费有保障。

时效指标:在时间节点内完成各项工作。

成本指标:总支出控制在单位预算支出内。

社会效益指标: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满意度指标:社会大众或服务对象反映满意度。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的费用。

公务接待费6.1万元,比上年减少1.67万元,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政策,减少公务接待次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万元,比上年减少0.6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公车运行维护,车辆维护费用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购置公务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 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 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物方面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专项业务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专项业务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九)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单位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单位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三)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指反映财政用于支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升创业服务能力和向社会购买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的补助支出。

(十四)职业培训补贴:反映财政用于落实相关职业培训政策方面的补贴支出。

(十五)社会保险补贴:指对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的补贴。

(十六)公益性岗位补贴:指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

(十七)就业见习补贴:指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费给予的补贴。

(十八)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指用于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等方面的补助。

(十九)促进创业补贴:反映财政为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给予的求职创业补贴,以及为支特符合规定条件的群体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给予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等相关支出。

(二十)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

支出。

(二十一)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指用于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创业担保贷款的贴息支出。

(二十二)补充创业担保贷款基金:指用于补充创业贷款担保基金的支出。

      2022年预算公开表(就业中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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