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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城南中医院2023年单位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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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奉新城南中医院概况

一、 单位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奉新城南中医院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奉新城南中医院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奉新城南中医院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奉新城南中医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奉新城南中医院是县卫健委下属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基层医疗卫生健康的政策、基层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基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基层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基层医疗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国家基层医疗卫生免疫规划,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应急工作。负责基层医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基层传染病、食品、药品和职业病中毒等公共卫生事故的紧急救护和医疗工作,参与基层传染病、食品、药品、职业病中毒等公共卫生以及有关生产安全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其他基层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实施紧急处置、救护以及防疫处理。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基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地方标准,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监督检查基层医疗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医疗废弃物、放射性物品安全处置管理工作。负责基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完善基层医疗卫生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奉新城南中医院隶属于奉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财政差额拨款二级预算单位。下设(1)办公室;(2)内科;(3)外科;(4)中医科;(5)妇儿科;(6)检验科;(7)医务科;(8)公共卫生科;(9)药(库)房;(10)针灸推拿科;(11)医技科;(12)医务和医保结算科;(13)骨科。

编制人数80人,其中:差额事业编制80人。实有人数154人,其中:在职差额事业人员23人、聘用人员128人;退休人员3人。

第二部分  奉新城南中医院2023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奉新城南中医院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

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奉新城南中医院收入预算总额为2669.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14.5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69.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53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6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0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奉新城南中医院支出预算总额为2669.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14.53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669.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14.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6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45.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3万元,资本性支出15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11.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62.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1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46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12.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45.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45.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4万元;资本性支出1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奉新城南中医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69.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5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19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9.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六)单位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奉新城南中医院机关运行费预算0.7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04万元,增长5.63%,主要原因是商品服务支出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3年本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项目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安排项目。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奉新城南中医院"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出国(境)活动。

公务接待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奉新城南中医院2023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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