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奉新县应急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奉新县应急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落实、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依规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按规定权限协调管理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乡镇(场、办事处,管委会)、工业园区、黄溪新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 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省驻奉企业和省属企业集团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依规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及合作,组织参与安 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发改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奉新县应急管理局。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33人,其中在职人员3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359.1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4.27万元,较2020年减少3.04万元,下降11.13%;本年收入合计1334.9万元,较2020年增加101.08万元,增长8.1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在职人员较上年末增加10人,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334.9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1359.1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359.17万元,较2020年增加122.31万元,增长9.8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在职人员较上年末增加10人,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减少24.2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实行零基预算,无结余结转下年资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548.17万元,占40.33%;项目支出811万元,占59.67%;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7.22万元,决算数为1359.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5.37%。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86万元,决算数为27.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1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89万元,决算数为1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9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34.94万元,较年初预算净增34.94万元,主要原因是:中途追加相关工作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48万元,决算数为21.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2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五)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7.99万元,决算数为1264.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5.04%,主要原因是:中途追加相关工作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8.1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66.66万元,较2020年增加33.32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较上年末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4.57万元,较2020年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正常变化。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较2020年减少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补助社区的救灾资金列入项目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46.94万元,较2020年增加27.99万元,增长147.7%,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救援抢险设备采购支出及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2万元,决算数为36.57万元,完成预算的68.74%,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23.38万元,增长177.2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活动预算无经费安排。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活动预算无经费安排。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5万元,决算数为7.46万元,完成预算的99.47%,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13%,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全年国内公务接待68批,累计接待61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相关单位单位人员来学习、调研、检查安排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33万元,决算数为18.99万元,完成预算的57.55%,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18.9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增加计划购置公务用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原计划购置2辆公务用车,实际只采购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7万元,决算数为10.11万元,完成预算的79.61%,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4.38万元,增长76.44%,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公务用车1辆,增加运行维护费,年末公务用车保有2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原计划购置2辆公务用车,实际只采购1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1.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98万元,增长18.23%,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人员编制数量增加、办公费用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相关单位单位人员来学习、调研、检查安排接待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县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3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11.75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防震减灾经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1.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从评价情况来看,在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履职效益等方面,总体情况良好,项目绩效评价为优。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59.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资金预算安排与财政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资金效益发挥明显。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件)
2021年度奉新县应急管理局部门绩效自评总报告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张)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详见附件)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除上述项目外其他应急管理支出方面的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用于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和受灾群众救助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的职工按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缴纳住房公积金。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本部门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收入安排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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