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奉新县应急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奉新县应急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落实、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依规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按规定权限协调管理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乡镇(场、办事处,管委会)、工业园区、黄溪新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 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省驻奉企业和省属企业集团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依规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及合作,组织参与安 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发改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奉新县应急管理局。
本部门2019年年末实有人数19人,其中在职人员19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773.5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2.23万元,较2018年增加22.23万元;本年收入合计1751.29万元,较2018年增加1426.49万元,增长439.1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转变,增加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751.29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1773.5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746.21万元,较2018年增加1443.64万元,增长477.1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增加,增加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年末结转和结余27.31万元,较2018年增加5.08万元,增长22.85%,主要原因是:正常变动。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746.21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4.36万元,决算数为1746.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4.61%。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24万元,决算数为18.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37%,主要原因是:人员及缴费基数变动。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69万元,决算数为6.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10%,主要原因是:人员及缴费基数变动。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05万元,决算数为12.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07%,主要原因是:人员及缴费基数变动。
(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5.38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转变,变更功能分类科目。
(五)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708.01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转变,变更功能分类科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46.2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53.13万元,较2018年增加92.47万元,增长57.56%,主要原因是:正常变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0.13万元,较2018年增加42.58 万元,增长113.40%,主要原因是:职能增加人员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租车费、差旅费、邮电费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88.00万元,较2018年增加1388.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转变,增加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
(四)资本性支出24.96万元,较2018年增加19.34万元,增长344.13%,主要原因是:2019年购置执法执勤车1辆。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79万元,决算数为35.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2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27.1万元,增长308.3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79万元,决算数为 8.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2018年持平。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不变的主要原因是: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25万元,决算数为2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4%,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24.96万元。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万元,决算数为2.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67%,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2.14万元。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下半年购置公车1辆,上半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0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7.32万元,增长491.39%,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职能增加人员增加租车费、差旅费、邮电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7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7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7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7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19年预算绩效目标考核的项目支出为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厅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