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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县安监局2017年决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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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奉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奉新县安监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组织、指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全县行政辖区所有行业和企业的生产、经营、交通、防火、旅游、学校等安全工作;3.指导、协调和监督其他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监察、监督工作;4.制定下达全县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并检查和考核执行情况;5.组织、协调、监督用人单位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与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工作;6.负责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的预评价、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7.;负责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群众举报、来信来访、行政复议等工作;8.负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9.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

本部门2017年年末编制人数 12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   5人;年末实有人数 18人,其中在职人员18人,含临时人员5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235.4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3.41万元,较2016年增加74.31万元,增长46.13 %;主要原因是:正常变动。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35.44万元,占100%;事业收入 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248.8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48.85万元,较2016年增加76.58万元,增长44.45%,主要原因是:正常变动;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6年下降13.4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正常变动。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48.85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0.26万元,决算数为235.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28%。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0.26万元,决算数为  235.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28%,主要原因是:正常变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0.2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13.04万元,较2016年增加16.19万元,增长16.72%,主要原因是:正常变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7.91万元,较2016年增加22.52万元,下降55.7%,主要原因是:支出归类调整和节约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31万元,较2016年增加0.42万元,增长4.72%,主要原因是:正常变动。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2.2万元,较2016年增加2.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项目支出27.8万元,较去年增加27.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96万元,决算数为8.8万元,完成预算的98.21%,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7.45万元,下降45.85%,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96万元,决算数为8.8万元,完成预算的98.21%,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0.25万元,下降2.76 %。主要原因是:正常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减少7.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7.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制。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万元,较2016年增加16.22万元,增长37.05%,主要原因是:2016年跨年度报账。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要求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厅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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