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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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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交警大队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交警大队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2022年,交警大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党的二十大道路交通安保工作为主线,提升使命感、提升落实力、提升保障力,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推进“减量控大”等重点工作,全力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国省道重点违法行为查处、城市非机动车、行人违法专项整治等行动: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巡逻,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公路治安秩序;协助处理涉外道路交通事故,提供法律援助;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和督促整改工作;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负责剧毒危险物品和特殊车辆运输线路、运输证的审批;负责全县机动车(五小车辆)和非机动车(不含拖拉机)登记、安全检验、发牌和驾驶人考试发证工作。在全体民警和辅警的共同努力下,持续保持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平稳。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奉新公安局交警大队机关本级。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44人,其中在职人员44人,离休人员0 人,退休人员 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187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 人;遗嘱人2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2450.6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315.02万元,下降100%;本年收入合计2450.63万元,较2021年增加231.27万元,增长10.4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辅警人员增加,增设澡溪中队及其办公场所,新增车管所技术用房基建。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411.24万元,占98.39%;事业收入0万元,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9.39万元,占1.6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2450.6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450.63万元,较2021年减少83.75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实行零基预算,无结余结转下年资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2289.55万元,占93.43%;项目支出161.08万元,占6.57%;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00.85万元,决算数为2411.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77%。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76.99万元,决算数为2233.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6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辅警人员增加,增设澡溪中队及其办公场所,新增车管所技术用房基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4.45万元,决算数为69.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6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退休人员补缴职业年金。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57万元,决算数为28.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8%,主要原因是:正常波动。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84万元,决算数为4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3%,主要原因是:正常波动。

(五)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39.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中途相关经费增加,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50.1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679.59万元,较2021年增加36.73万元,增长2.24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辅警人员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60.16万元,较2021年增加122.57  万元,增长28.01%,主要原因是:增设澡溪中队及其办公场所。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41万元,较2021年增加0.71万元,增长7.32%,主要原因是:正常波动。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1年减少215.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决算系统基本支出不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资本性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62.46万元,决算数为62.4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4.27万元,下降6.4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较2020年无增减变化。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无出国计划安排。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7.93万元,决算数为  7.9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4.27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是优化管理,厉行节约。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优化管理,厉行节约。全年国内公务接待51批,累计接待688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各县市之间交叉检查,统一行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5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20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新购公务用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54.53万元,决算数为54.5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正常运行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27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优化管理,厉行节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0.1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上年决算数减少93.14万元,降低14.26%,主要原因是:本年决算系统基本支出不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84.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21.8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0.1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84.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84.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草案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车辆均为执法执勤用车,无其他用车。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2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601.89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交通协管支出”、“长乐大道与紫宸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建设资金”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3.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优质完成预算计划。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411.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优质完成预算计划。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一、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为顺利开展大队工作正常运行,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持续保持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平稳,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单位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为了满足工作所需,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为以后年度资金安排提供重要依据,同时及时总结实际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更好的满足工作需求。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绩效评价原则: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和经济性原则。

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已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具体如下:

质量指标:维护全县交通安全,持续保持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时效指标:完成项目的及时性并按时完成。

成本指标:总支出控制在部门预算支出内。

社会效益指标:防范社会风险,提高社会交通安全效益。

满意度指标:群众反映满意度。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我中心根据财政部门的规定,成立了绩效考评小组。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政策,制定了资金使用办法,并指定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并认真收集、整理了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等资料后,完成自评工作。

三、综合评价结论

总体来说,我中心2022年项目支出情况良好,从预算到执行和信息公开,都严格按相关制度要求进行。有效保证了机构运转,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得到了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认可。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

2022年本部门项目总计12个,全年预算资金2039.55万元,全年执行数1601.89万元,完成预算的78.54%。

五、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

原因:参考数据准备不充分,忽略指标的分解与转化,项目从入库到评价还停留在错误认识中,认为只是财务人员的工作,忽视了项目实际负责人员的参与,指标和目标的针对性、科学性不足。

改进措施:1.定量可评:绩效考核标准应当达到准确量化的要求,对量化的尽量量化,不能量化的也要细化;2.客观合理:注重项目实际负责人员的参与,全面配合做好项目总流程。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标准,2022年我大队12个项目绩效自评平均分为95分。后期会根据财政相关部门统一部署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对绩效自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解决好纯净评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工作效能。

我部门今年在县级部门决算中拟应用和公开“交通协管支出”和“长乐大道与紫宸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建设资金”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公开“交通协管支出”、“长乐大道与紫宸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建设资金”项目部门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

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

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公安事务及管理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的职工按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缴纳住房公积金。

第五部分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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