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交警大队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交警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交警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交警大队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守法出行;处理全县道路交通事故;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负责机动车注册登记和审验工作,负责驾驶证申领和审验工作;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奉新公安局交警大队机关本级。
本部门2017年年末编制人数30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0人;年末实有人数169人,其中在职人员47人,其他人员120人,遗属人员2人。
第二部分 交警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交警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844.9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38.3 万元,较2016年增加110.64万元,增长86.67 %;本年收入合计1606.62万元,较2016年增加55.14万元,增长3.6 %,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结余增长的原因是12月份的拨款没有及时付出,本年收入属于正常增长。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428.08万元,占88.89%;其他收入178.54万元,占 11.11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1844.9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640.07万元,较2016年增加199.23万元,增长13.8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正常调资;年末结转和结余204.85万元,较2016年减少33.45万元,下降14.04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正常调资,所以年末结转和结余下降。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498.99万元,占91.4%;项目支出141.08万元,占8.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96.31万元,决算数为1498.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73%。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91.86万元,决算数为1394.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正常调资及增加交通设施安装款。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98.9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829.13万元,较2016年增加80.65万元,增长10.7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致人员经费增加及工资正常调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04.54万元,较2016年增加258.87万元,增长105.38%,主要原因是:专用材料及被装购置费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9.6万元,较2016年减少18.18万元,下降26.8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工资转社保发放。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121.07万元,较2016年减少195.75万元,下降61.79%,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4万元,决算数为99.57万元,完成预算的87.34%,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18.43万元,下降15.62%,其中: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万元,决算数为23.57万元,完成预算的84.18%,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4.83万元,下降17.01%。主要原因是:正常变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6万元,决算数为76万元,完成预算的88.37%,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13.6万元,下降15.18%。主要原因是:正常变动。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5.79万元,较2016年增加273.84万元,增长104.54 %,主要原因是:专用材料及被装购置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4.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0.2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没有针对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进行预算绩效自评。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本部门共有车辆21辆,全部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厅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