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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县服务业发展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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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第一部分  奉新县服务业发展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奉新县服务业发展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利用外资和口岸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二)起草全县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招商引资和口岸管理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宣传贯彻流通领域和贸易行业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四)参与管理协调县内多种经济成分的商品流通等商业贸易活动;

(五)对下属事业单位或经济实体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

(六)研究提出全县商业改革发展措施和行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七)会同有关部门统筹规划商业市场体系建设,参与全县商业批发、交易市场,全县物资流通重要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核、呈报与协调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培育和发展生产资料市场网络,制定生产资料经营的管理措施和办法,负责各类生产资料市场的审批、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九)大力开拓农村市场,发展专业合作社,促进农业化进程和城乡一体化,强化对农业、农村、农民的社会化服务,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

(十)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我县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参与组织打击商务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

(十一)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对直销、拍卖业、典当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十二)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商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的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十三)对县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实施管理,盘活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和存量,制订、调整资产运营策略,加强指导和监督,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十四)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警和信息引导;

(十五)参与协调市场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税务、统计等领域的政策协调;

(十六)负责重要商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负责生猪屠宰、酒类流通相关管理工作和茧丝绸协调工作;

(十七)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药品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餐饮、住宿、洗涤、美容美发美体等服务行业的管理;

(十八)负责对租赁、旧货流通、品牌汽车销售、二手车市场鉴定评估、民爆器材、烟花爆竹、报废汽车管理和老旧汽车更新改造、再生资源回收、各类商品交易会、展销会等进行行业管理和监督;

(十九)负责审批下属物资流通企业经营重要生产资料的经营资格和经营范围,协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督促和指导下属物资企业加强安全保卫工;

(二十)负责对农贸市场建设、改造、规范化管理进行指导并监督运行;

(二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结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办本级1个和1个所属预算单位。

本部门2019年年末实有人数67人,其中:在职人员10人,离休人员4人,退休人员53人;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4766.4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收入合计4766.45万元,较2018年增加2914.63万元,增长157.39%,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安排支出4199.2万元。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766.4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4766.4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4766.45万元,较2018年增加2914.63万元,增长157.39%,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安排支出4199.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359.57万元,占7.54%;项目支出4406.88万元,占92.46%;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4.07万元,决算数为4766.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6.19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98万元,决算数为8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48%,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增加养老保险金。

(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73万元,决算数为2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出。

(五)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4406.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06.8%,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的增加。

(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5.64万元,决算数为242.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8%,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减少。

(七)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72万元,决算数为1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8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出、退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9.5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47.94万元,较2018年减少72.79万元,下降29.3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出、退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9.49万元,较2018年减少4.77万元,下降9.64%,主要原因是:其他支出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2.14万元,较2018年减少51.71万元,下降83.21%,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减少。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0万元,决算数为3.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1%,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1.31万元,下降27.2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万元,决算数为3.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1%,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1.31万元,下降27.29%。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的控制。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其他用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19年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厅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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