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县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生态环境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财政预决算

宜春市奉新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访问量:

​​​​​​​​​​​​​​​目    录

 

 第一部分  宜春市奉新生态环境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奉新生态环境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我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验收、排污收费等各项环境管理行政规章或地方规范性文件;组织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二)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制订全县主体功能区划。

(三)承担落实全县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拟订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审批和发放,落实国家和我省、市下达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提出全县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排污申报、污染源限期治理和达标排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等环境管理工作;承担可用作原料的废物进出口许可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六)负责新、扩、改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和竣工验收;组织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指导协调处置全县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受县政府委托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七)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向县政府提出新建或申报各类自然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的审批建议。

(八)负责全县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九)负责环境监测、环境统计、信息和宣传教育工作,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监测网和全县环境信息网,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并组织实施,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监督执行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一)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国际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十二)承办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单位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宜春市奉新生态环境局

本部门2019年年末实有人数56人,其中在职人员46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0人;年末其他人员7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477.6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本年收入合计1477.65万元,较2018年增加371.4万元,增长33.57%,主要原因是:人员及项目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477.6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1477.6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275.71万元,较2018年增加169.46万元,增长15.32%,主要原因是:人员及项目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201.94万元,较2018年增加201.94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项目尚未完工。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597.53万元,占46.84%;项目支出678.18万元,占53.16%;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2.05万元,决算数为1275.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9.6%。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49万元,决算数为4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46万元,决算数为16.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0.83万元,决算数为118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7.0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监察监测业务增加。

(四)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监察监测业务增加。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27万元,决算数为26.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6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7.5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90.74万元,较2018年增加155.25万元,增长46.2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增长。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0.45万元,较2018年增加40.62万元,增长67.8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办公设备购置。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34万元,较2018年增加6.34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发2018年退休人员综治奖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8年减少64.82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发生额。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万元,决算数为18.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4%,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0.93万元,下降4.6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发生额。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万元,决算数为18.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4%,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0.93万元,下降4.67%。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发生额;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发生额。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4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65万元,增长180.5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办公设备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23.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0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83.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工作经费”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8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充分利用83.87万元的年初预算项目资金,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开展了执法人员的执法、应急等实务培训、监测人员的理论业务、实验操作能力培训;提高了执法水平、增强了监测能力、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充分调动了全局干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了在职53人、聘用人员7人及退休10人的工作经费。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县级部门决算中反映工作经费项目1个绩效自评结果。

1个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1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3.87万元,执行数为83.87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满足在职及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二是补充了人员经费及公及经费的不足。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严重不足;二是随着执法能力及监测水平增强,公用经费严重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厉行节约;二是减少开支。

 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我局充分利用83.87万元的年初预算项目资金,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开展了执法人员的执法、应急等实务培训、监测人员的理论业务、实验操作能力培训;提高了执法水平、增强了监测能力、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充分调动了全局干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了在职53人、聘用人员7人及退休10人的工作经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节能环保支出:指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19年生态环境局部门决算表.xls

附件: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