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宜春市奉新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宜春市奉新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宜春市奉新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宜春市奉新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宜春市奉新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我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验收、排污收费等各项环境管理行政规章或地方规范性文件;组织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二)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制订全县主体功能区划。
(三)承担落实全县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拟订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审批和发放,落实国家和我省、市下达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提出全县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排污申报、污染源限期治理和达标排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等环境管理工作;承担可用作原料的废物进出口许可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六)负责新、扩、改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和竣工验收;组织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指导协调处置全县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受县政府委托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七)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向县政府提出新建或申报各类自然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的审批建议。
(八)负责全县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九)负责环境监测、环境统计、信息和宣传教育工作,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监测网和全县环境信息网,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并组织实施,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监督执行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一)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国际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十二)承办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奉新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奉新生态环境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7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全额事业编制60人;实有人数56人。其中:在职人数46人,包括行政人员14人、全额事业人员32人、退休人员10人。
第二部分 宜春市奉新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奉新生态环境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72.57万元,较上年增加 60.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2.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52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宜春市奉新生态环境局支出预算472.57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38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60.5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337.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72万元;项目支出83.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万元。资本性支出0.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节能环保支出386.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5.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80.18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41.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0.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5万元;资本性支出0.8万元,较上年安排增加0.8万元。
按资金性质划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2.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宜春市奉新生态环境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472.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0.52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节能环保支出386.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5.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38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60.5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337.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5万元;项目支出83.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资本性支出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0年度奉新生态环境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0年部门本级机关运行费预算59.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3.6万元,增加65.92%。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计算,即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部宜春市奉新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个,涉及资金83.87万元。
其中:二级项目0个(部门预算中200万元以上的 ,且进行绩效评审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涉及资金0万元。
(九)一级项目中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一级项目: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宜春市奉新生态环境局2020年全年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
2)立项依据:历年预算安排
3)实施主体:宜春市奉新生态环境局
4)实施方案: 保障奉新生态环境局正常的行政运行及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障;持续改善全县环境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进环保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
5)实施周期:经常性项目。
6)年度预算安排: 2020年年初预算安排财政拨款83.87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质量指标:指标1:pm2.5达到二级标准;国控、省控断面水质稳定在Ⅲ类以上;中央、省委反馈问题整改率100%;主要污染物削减率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
时效指标:在2020年度完成各项资金支出进度要求,保障生态环境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环保资金及时到位、人员工资薪金按月发放。
成本指标:总支出控制在部门预算支出内。
社会效益指标:提升全县环境质量。
满意度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力争使服务对象对环境保护项目实施的满意度达到较高的水平。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宜春市奉新生态环境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安排。
公务接待费18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活动预计减少。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安排。
第三部分 宜春市奉新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支出的离退休经费。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六)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其他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020年宜春市奉新生态环境局预算公开表(环保局)_2020-06-22.xls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