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奉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奉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奉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奉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三定”规定明确以及县政府交办的有关规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有关单位依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分管领域内的县级专项规划,并制定规划编制方案,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筹协调后予以立项,对需要安排县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规划要征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意见。
(二)负责监测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全县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
(三)负责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经济领域调查研究,统筹协调预算安排和执行、金融等方面的重要事项;组织分析全县经济形势,了解、掌握并及时反映全县经济建设重要情况及问题,收集、编发和上报有关重要信息,为县委决策提供建议;推动、督促有关方面落实上级单位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牵头筹备县委有关经济工作重要会议,组织起草有关重要文件和重要文稿。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单位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与有关单位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整合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的协调和管理有关工作。
(五)承担规划全县投资综合管理、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省、市、县级财政性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统筹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国家、省、市、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大额用汇投资项目和除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外的跨县、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重大布局的项目。负责组织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建立项目评估专家库,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有关政策、法规、标准和定额等研究,为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提供咨询服务;组织专家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和申请国家资金的投资项目进行评审建议,为政府投资项目把关。
(六)组织编制全县重点工程项目计划,督促检查、调度统计全县重点工程项目执行情况,参与重大前期项目认证,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有关问题,指导、监督全县重点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七)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
(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会同有关单位拟订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九)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组织拟订全县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县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安排以工代赈资金,组织实施以工代赈项目,负责全县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十)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外贸进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全县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全县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管理国家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
(十一)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二)推进全县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三)承担交通运输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地方铁路项目建设协调管理工作。
(十四)起草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
(十五)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按规定权限审查、核准能源建设项目。负责成品油(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有关能源行业标准。
(十六)配合有关单位查处非法经营成品油网点。
(十七)依法主管全县长途输送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和保护工作,牵头制定全县石油天然气长途输送管道保护地方性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负责源头管控,落实全县石油天然气长途输送管道规划和协调做好相关项目立项及上级审批工作,统筹裕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负责全县输入管站石油管道及管输站安全和保护工作。
(十八)参与有关较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十九)研究拟定推进全县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二十)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监督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全县价格总水平调控计划。
(二十一)制定价格改革、价格及收费标准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召开价格及收费标准听证会。制定、调整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公示工作;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情况和收支状况报千工作和民办教育机构收费登记工作。
(二十二)开展成本调查、价格成本监审和价格研究;开展县场价格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工作,掌握全县和国内外市场重要商品或服务价格水平及动态,为上级决策提供依据。
(二十三)组织开展价格鉴证、认证、裁定,以及关系国计民生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及收费标准调定的可行性论证。协调有关单位之间,以及本县与其他市县之间的价格关系;组织价格及收费管理人员培训。开展价格及收费咨询服务。
(二十四)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框架内制订全县粮食(含食油,下同)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快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
(二十五)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粮食流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粮食流通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的宏观调控;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政策性粮食供应及军粮供应与管理。
(二十六)贯彻执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相关制度;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指导和监督;对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供应)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检测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制订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全县粮食行政管理单位实施粮食收购行政许可的行政管理和指导;指导全县粮食流通科技进步、教育培训,负责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十七)负责辖区内储备粮行政管理;监督检查辖区内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制定县级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制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社会粮食流通的统计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制订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十八)指导全县粮食系统财务及内部审计工作;参与粮食风险基金的监管;负责对县粮食局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及事权管理。
(二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奉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机构9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一级单位。
编制人数4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4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6人。实有人数61人,其中:在职人数32人,行政在职人数19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3人。退休人数28人,遗属人数1人。在校学生0人。
第二部分奉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本级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奉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本级预算
情况说明
一、2022年本级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奉新县发改委本级收入预算总额为387.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1.5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387.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91万元;上年结转0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7.62。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奉新县发改委本级支出预算总额为387.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1.53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29.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0.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3.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8万元,资本性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57.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6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7.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8.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4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04.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0.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9.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4万元;资本性支出1万元,较上年持平。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奉新县发改委本级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387.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9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7.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97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29.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9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3.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8万元,资本性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57.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6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奉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奉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本级机关运行费预算43.4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27万元,增长3.01%。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级政府采购总额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2年本级预算安排无购置车辆安排,无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安排。
(九)补助工作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补助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按照县委县政府既定的思路举措,围绕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目标,认真履行部门职能,完成全年跑项争资任务。
2)立项依据:按照县委县政府既定的思路举措,围绕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目标,认真履行部门职能,完成全年跑项争资任务。
3)实施主体:奉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实施方案:项目储备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编制。
5)实施周期:经常性项目
6)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安排财政拨款24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跑项争资项目个数20个。
质量指标:争取上级资金金额1.5亿。
成本指标:总支出控制在单位预算支出内。
社会效益指标:推进经济增长和民生改善协调发展。
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满意度。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奉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8.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接待费8.9万元,比上年减0.29万元,主要原因是:预计减少公务接待活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支出的离退休经费。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六)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其他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三、本级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