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奉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奉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奉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三定”规定明确以及县政府交办的有关规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有关部门依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分管领域内的县级专项规划,并制定规划编制方案,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筹协调后予以立项,对需要安排县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规划要征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意见。
(二)负责监测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全县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
(三)负责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经济领域调查研究,统筹协调预算安排和执行、金融等方面的重要事项;组织分析全县经济形势,了解、掌握并及时反映全县经济建设重要情况及问题,收集、编发和上报有关重要信息,为县委决策提供建议;推动、督促有关方面落实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牵头筹备县委有关经济工作重要会议,组织起草有关重要文件和重要文稿。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整合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的协调和管理有关工作。
(五)承担规划全县投资综合管理、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省、市、县级财政性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统筹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国家、省、市、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大额用汇投资项目和除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外的跨县、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重大布局的项目。负责组织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建立项目评估专家库,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有关政策、法规、标准和定额等研究,为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提供咨询服务;组织专家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和申请国家资金的投资项目进行评审建议,为政府投资项目把关。
(六)组织编制全县重点工程项目计划,督促检查、调度统计全县重点工程项目执行情况,参与重大前期项目认证,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有关问题,指导、监督全县重点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七)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
(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九)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组织拟订全县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县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安排以工代赈资金,组织实施以工代赈项目,负责全县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十)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外贸进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全县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全县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管理国家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
(十一)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二)推进全县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三)承担交通运输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地方铁路项目建设协调管理工作。
(十四)起草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
(十五)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按规定权限审查、核准能源建设项目。负责成品油(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有关能源行业标准。
(十六)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经营成品油网点。
(十七)依法主管全县长途输送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和保护工作,牵头制定全县石油天然气长途输送管道保护地方性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负责源头管控,落实全县石油天然气长途输送管道规划和协调做好相关项目立项及上级审批工作,统筹裕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负责全县输入管站石油管道及管输站安全和保护工作。
(十八)参与有关较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十九)研究拟定推进全县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二十)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监督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全县价格总水平调控计划。
(二十一)制定价格改革、价格及收费标准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召开价格及收费标准听证会。制定、调整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公示工作;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情况和收支状况报千工作和民办教育机构收费登记工作。
(二十二)开展成本调查、价格成本监审和价格研究;开展县场价格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工作,掌握全县和国内外市场重要商品或服务价格水平及动态,为上级决策提供依据。
(二十三)组织开展价格鉴证、认证、裁定,以及关系国计民生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及收费标准调定的可行性论证。协调有关部门之间,以及本县与其他市县之间的价格关系;组织价格及收费管理人员培训。开展价格及收费咨询服务。
(二十四)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框架内制订全县粮食(含食油,下同)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快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
(二十五)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粮食流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粮食流通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的宏观调控;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政策性粮食供应及军粮供应与管理。
(二十六)贯彻执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相关制度;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指导和监督;对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供应)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检测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制订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全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粮食收购行政许可的行政管理和指导;指导全县粮食流通科技进步、教育培训,负责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十七)负责辖区内储备粮行政管理;监督检查辖区内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制定县级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制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社会粮食流通的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十八)指导全县粮食系统财务及内部审计工作;参与粮食风险基金的监管;负责对县粮食局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及事权管理。
(二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机关本级。本部门2019年年末实有人数60人,其中在职人员34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6人;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表格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651.1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61.26万元,较2018年增加61.26万元(2018年年初结转和结余为0);本年收入合计589.89万元,较2018年增加161.16万元,增长37.5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编制奉新县生态+大健康、乡村振兴等规划工作经费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589.89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651.1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592.11万元,较2018年增加224.64万元,增长61.13 %,主要原因是:重大项目增多,工作经费相对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59.04万元,较2018年减少2.22万元,下降3.62%,主要原因是:正常变化。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592.11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4.5万元,决算数为59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1.06%。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9.37万元,决算数为480.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9.44%,主要原因是:奉新县生态+大健康、乡村振兴等规划和重大项目工作经费支出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22万元,决算数为36.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7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工资变化。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33万元,决算数为 14.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调出工资变化和工资普调。
(四)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42万元,比年初预算净增42万元,主要原因是:县级临时交办编制规划、采购服务、委托业务费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58万元,决算数为 18.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和工资变化。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0.1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36.08万元,较2018年增加102.33万元,增长43.7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工资增资和奖金发放。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40.17万元,较2018年增加113.45万元,增长424.59%,主要原因是:编制几大规划委托业务服务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3.76万元,较2018年增加73.67万元,较2018年净增73.67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死亡三人支付丧葬费等。
(四)资本性支出0.11万元,较2018年增加0.11万元,较2018年净增0.11万元,主要原因是:设备采购。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78万元,决算数为13.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54%,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7.84万元,下降37.5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与2018年决算数持平。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境)工作任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78万元,决算数为 13.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54%,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7.84万元,下降37.58%。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是:压减公务接待属正常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2018年持平。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不变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的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2018年持平。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2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9.87万元,增长361.3%,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人员编制数量增加、委托业务费增加(编制乡村振兴战略等几大规划)。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7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7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87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87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单位无其他用车车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本单位没有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和二级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厅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