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奉新县商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奉新县商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奉新县商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奉新县商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商务局是主管招商引资工作的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国家经济合作发展战略、政策;拟定全县相应的发展规划以及规定、办法和措施。
(二)在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全县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及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拟定年度商务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统计、分析商务数据,发布重要商务信息;参与协调商务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税务、统计等领域的政策问题,并组织实施。
(四)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县外经贸工作,宏观管理全县进出口工作;按照国家规定的分管权限呈报、审批、管理全县外贸企业单位;负责进出口经营权的备案登记;宏观指导和归口管理境内外外经贸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促进贸易增长方式转变,指导和协调贸易促进体系建设;负责推动企业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负责管理机电产品进出口工作;指导和协调加工贸易工作。
(五)负责利用外资和引进省外资金工作。依照所属权限依法对全县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和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备案;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助解决有关问题。
(六)负责重大招商活动组织协调和重大引资项目协调推进工作;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的分解下达及完成情况的检查、督促和考核工作;负责建立、完善相关的工作制度,强化招商引资目标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招商引资单位开展或参加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全县招商引资签约项目的情况调度,协调有关方面解决签约项目落实中的问题;负责全县招商引资的统计、报表、调研、督查工作;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的实施;负责对引荐外来投资项目的奖励审核和兑现工作;协助落实优化投资环境有关工作,为来我县投资者及在我县投资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协调服务工作。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奉新县商务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奉新县商务局本级。县商务局内设股室2个:人秘股和业务股,内设机构1个:奉新县服务业发展中心。
编制人数小计21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2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9人。实有人数小计66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1人,行政在职人数12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9人。离休人数小计1人,退休人数小计41人,遗属人数3人。
第二部分 奉新县商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奉新县商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奉新县商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84.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4.6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76.54%,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0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28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67%,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01万元;其他收入8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0.79%,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奉新县商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384.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05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94.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6.54%,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0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30.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51万元、资本性支出0.15万元;项目支出90.2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3.46%,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01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0.28万元、其他支出8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9.4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7.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7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5.01%,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6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29%,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0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9%,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30.1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9.81%,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0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32%,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9.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5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1.05%,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8万元;资本性支出0.1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4%,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1万元;其他支出8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0.7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奉新县商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94.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06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94.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0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30.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51万元、资本性支出0.1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9.1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1%,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7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9.6%,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6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3%,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0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1%,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30.1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8.13%,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7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39%,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5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4.43%,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8万元;资本性支出0.1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1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奉新县商务局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奉新县商务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21.91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48万元,增长2.24%。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奉新县商务局2024年未安排项目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奉新县商务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1万元(由财政拨款安排的资金)。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11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其他商贸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三)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六)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