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奉新县审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奉新县审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面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起草地方性审计法规草案,制定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参与起草全县地方性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法规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县长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和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乡镇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
1.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
3.乡镇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省、市、县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4.使用县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政收支;
5.县政府投资和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6.全县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7.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投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县政府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
8.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9.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10.参与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统一组织的审计事项;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参与上级审计机关组织县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十)参与审计领域的国家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县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县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奉新县审计局。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53人,其中在职人员27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6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605.4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46.40万元,较2020年减少32.79万元,下降41.41%;本年收入合计559.03万元,较2020年减少12.22万元,下降2.14%,主要原因是:正常波动,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559.03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605.4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605.43万元,较2020年增加1.39万元,增长0.2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减少46.4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实行零基预算,无结余结转下年资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605.43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4.26万元,决算数为605.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9%。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3.84万元,决算数为47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57%,主要原因是:中途追加预算。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18万元,决算数为47.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02%,主要原因是:其中14.1万元为26名退休人员奖金。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22万元,决算数为18.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7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正常波动。
(四)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47.42万元,较年初预算净增47.42万元,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相关工作经费。
(五)住房公积金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02万元,决算数为1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正常波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8.0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12.13万元,较2020年增加1.02万元,增长0.25%,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26.87万元,较2020年增加14.17万元,增长12.57%,主要原因是:中途追加工作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1万元,较2020年减少2.72万元,下降12.52%,主要原因是:对个人生活补贴和奖励有所减少。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0年减少8.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无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万元,决算数为3.14万元,完成预算的84.86%,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63万元,下降16.7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万元,决算数为3.14万元,完成预算的84.86%,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63万元,下降16.71%,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开支。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的原因,减少相关单位交流来往。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5批,累计接待177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招商引资,与相关单位和企业交流往来。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8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初预算数(或者上年决算数)增加5.67万元,增长4.68%,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部门无其他用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3.78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审计工作经费”、“党建工作经费”两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提升了财政监检质量,有效维护了社会财经秩序。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8.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7.4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资金预算安排与财政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资金效益发挥明显。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我部门今年在县级单位决算中反映“审计工作经费”、“党建工作经费”两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2)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审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5.78万元,执行数为55.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奉新县审计局按照奉新县财政局《奉新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县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行了工作部署,明确本部门绩效评价范围及对象,制定工作方案,组织相关股室开展项目核查、核实工作,在核查、核实的基础上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及部门评价表》详见附件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4)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厅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