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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奉新县2023年全县和县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全县和县级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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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8日在奉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奉新县财政局戴江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23年全县和县级预算执行情况以及2024年全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3年全县和县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财政部门以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先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做好财政经济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效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稳增长、防风险、保稳定、惠民生,扎实推进财政各项工作,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有力促进经济回升向好。

(一)多措并举高效聚财,全方位夯实财政增收基础。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有效投资增长乏力的大背景下,多措并举做大做优财政收入“盘子”,积极应对新形势、新挑战。一是加强财政收入征管。紧扣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度增长目标,加强财政收入分析研判,科学统筹做好锂电等重点行业税收征管工作,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91亿元,同比增长7.1%。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全县各部门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1.39亿元,保障全县发展和各项重点支出需求;成功争取地方政府债券11.61亿元,同比增长12.7%,推动一批交通、水利教育、医疗等利当前惠长远的重大项目建设。三是深挖国有资产盘活变现增收潜力。开展全县国有资产清查摸底工作,通过盘活优质资源资产和特许经营权,增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33亿元。四是紧抓财源建设。牢固树立“抓财源建设就是抓发展”的理念,支持打好产业赛道招商比拼大会战,累计签约项目40个,签约资金104.66亿元;发挥财政奖励资金引导作用,共拨付资金4.09亿元,用于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

(二)优化支出科学理财,多层次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在可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重点领域投入保障,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以政府过紧日子换百姓过好日子。一是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将基层“三保”摆在财政工作的最优先位置,将“保基本民生”放在基层“三保”首位,全县民生类支出37.3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七成以上,支持实施民生清单项目12个,为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供给关键领域提供更优质、更有效率的财政支持。二是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共投入各级财政衔接资金5060万元,重点用于支持乡村休闲民宿、农产品加工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助力改善村容村貌,共投入新农村建设资金5610万元,用于村庄洁化、绿化、亮化、美化;助力落实农业保障政策,共发放各项惠农补贴1.44亿元,利用“财农信贷通”放贷9682万元,惠及农户6.8万户,促进农业生产增效、农村宜居水平提高和农民收入增加。三是加力帮扶企业纾困解难。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利用“财园信贷通”“科贷通”“政采贷”等财政金融工具,为114户企业放贷共计5.59亿元,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四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把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为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长期方针,通过盘活项目存量资金、压减过高标准支出和非必需公务支出等方式,节约财政资金2.1亿元,让过紧日子成为常态。

(三)深化改革创新管财,宽领域提升财政资金绩效。在改革进入攻坚期、深水区的关键时段,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强信息化技术支撑,探索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新路径和新方向。一是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制定《预算绩效管理提质深化工作方案》,精选10个县委、县政府重点关注和关系重大民生的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评价金额2.07亿元,涉及教育、城建、规划编制、专项债券等领域。二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严格按照财政部、省、市财政的统一安排部署,高质量完成决算与报告模块上线运行,全县142个行政事业单位首次在系统中完成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工作三是实施财政暂付性款项动态清零试点改革。制定《奉新县财政暂付性款项动态清零试点工作方案》,全面规范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全年累计消化财政暂付性款项4177万元,实现年终无余额。逐步探索乡镇财政体制改革。通过横向对比其他县市乡镇财政体制、数据统计、实地调研等方式,研究分析新形势下我县乡镇财政运行情况,充分考虑乡镇财政的实际困难,提请政府免征增值税留抵退税当年乡镇应上解县级部分。五是完善争资争项奖励机制。提请县委、县政府印发《奉新县争资争项工作考核奖励办法》,明确激励考核原则、考核内容及依据、奖励审批程序、认定规则等内容,将争资争项工作列入全县高质量发展考核评比内容,有效调动各乡镇和县直单位争资金、争项目、争政策的工作积极性。

(四)防范风险规范用财,立体化构建财政监管体系。在经济环境日益复杂,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因素明显增加的情形下,不断完善财政监督体制机制,以高质量监管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一是强化政府债务监管。完善专项债券项目建设考核机制,会同县发改部门制定《奉新县专项债券项目建设工作考核办法》,纳入全县重点工作考核评价事项;严格落实既定化债举措,千方百计筹措化债资金,圆满完成全年化债任务。财会监督力度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及复查工作,成立10个工作专班统筹开展全县专项整治工作,共发现问题9个,涉及金额1.41亿元,并督促全部完成整改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进政府采购招标项目系统升级,奉新县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项目“不见面询标”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突破传统非招标采购项目面对面磋商模式,简化政府采购投标流程,节约交易成本。四是创新政府采购信息化监管方式。积极建设“宜春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监测系统”,实现全县政府采购重要指标数据自动统计更新并实时预警。五是严把财政项目审查关。始终把求真务实作为评审工作的基本原则,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技术性审核与评价,共进行预、决算评审项目384个,送审总金额21.67亿元,审定金额18.63亿元,核减金额3.04亿元,核减率为14%。

2023年全县财政收支预算的具体执行情况

(一)全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县财政总收入执行数38.34亿元,比上年增长5.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数17.91亿元,比上年增长7.1%完成县十届人大次会议批准年初预算的100.4%收入项目执行情况是:

税收收入13.33亿元,其中:增值税6.58亿元,企业所得税2.86亿元,个人所得税2963万元,其他税收收入3.6亿非税收入4.58亿其中:专项收入7281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5702元,罚没收入1.29亿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亿

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数52.22亿元,完成县十届人大次会议批准年初预算的94.9%,主要是由于财力有限压减了支出规模

县级预算执行情况

1、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县级(不包括乡镇,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数14.2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3%收入项目执行情况是:

税收收入9.7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7%。其中:增值税4.3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2%;企业所得税2.0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2.4%个人所得税145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5%;其他税收收入3.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1%非税收入4.4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4%其中:专项收入7281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5695万元,罚没收入1.25亿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92亿元。

2023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数为47.0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1%支出项目执行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7.5%;国防支出35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公共安全支出1.4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7%;教育支出6.0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0.3%;科学技术支出2.7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87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8%;卫生健康支出2.7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节能环保支出1.8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8%;城乡社区支出6.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9%;农林水支出4.8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3%;交通运输支出1.5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3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1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2%;金融支出3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17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7%;住房保障支出960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28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71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5%;其他支出118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6%;债务付息支出509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42%

2、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数5.74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38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42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279万元 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5300万元。加上上级基金预算补助收入5936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771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2.8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执行数19.9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2023年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数12.15亿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4亿元,农林水支出73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49万元,其他支出9.38亿元,债务付息支出1.16亿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09万元。加上上解上级基金支出1050万元,结转下年8199万元,调出资金4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9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数总计19.9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3、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执行数2.38亿元,其中:利润收入400万元,股利、股息收入122万元,产权转让收入2.33亿元,清算收入8万元。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58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37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执行数2.4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7%

2023年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数103万元,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81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2万元。加上调出资金2.4亿元,结转下年17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数总计2.4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7%

4、县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县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数3.9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6亿元。加上上年结余收入2.55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执行数6.4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

2023年县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数3.33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15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42亿元。加上年终结余3.12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数总计6.4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

以上是预算收支执行数,年度决算后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过去的一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也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政策性减收因素多,财政收入增长面临较大下行压力;兜牢“三保”底线,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民生领域补短板等重点支出资金需求加大,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剧增;债务风险防控任务依然艰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需进一步深化,预算刚性约束力度和预算绩效管理有待加强等等。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一如既往地支持财政工作并给予指导。

二、2024年全县和县级预算草案

2024年全县财政预算安排和财政工作的总体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二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聚焦“一个目标”、鼓足“双争”斗志、争创“四大标杆”、推进“八大工程”,支持“1+3+N”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绩效,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奉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编制2024年全县和县级预算草案如下。

(一)2024年全县预算草案

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安排18.81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5%收入项目安排情况是:

税收收入13.72亿元,其中:增值税7.1亿元,企业所得税2.52亿元,个人所得税2520万元,其他税收收入3.84亿元。非税收入5.09亿元,其中:专项收入710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5100元,罚没收入8800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2.99亿元。

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提前下达的上级补助收入13.35亿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1008万元和调入资金16.43亿元,减去预计上解上级支出1.51亿元等,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财力47.19亿元,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19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减少14.3%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7亿元,国防支出15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28亿元,教育支出5.25亿元,科学技术支出5.29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6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3亿元,卫生健康支出2.91亿元,节能环保支出1.36亿元,城乡社区支出4.47亿元,农林水支出3.42亿元,交通运输支出2.1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243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74万元,金融支出9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0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17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9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36万元,预备费41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578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60万元。

(二)2024年县级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4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安排15.59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长14.9%收入项目安排情况是:

税收收入10.6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长0.3%。其中:增值税4.9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下降1.2%;企业所得税2.1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下降3.2%;个人所得税1316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下降7.8%;其他税收收入3.47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长5.3%。非税收入4.99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长66.3%。其中:专项收入710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5100元;罚没收入88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89亿元。

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预计上级补助收入7.53亿元和调入资金16.42亿元,减去预计上解上级支出1.51亿元和补助下级6336万元后,县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预计37.41亿元,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41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6%。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8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49.6%,主要是将年初归还去年用于平衡的资金和在其他支出切块预留的项目调整至此科目;国防支出116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2%;公共安全支出1.07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0%,主要是按要求增加警务辅警人员经费;教育支出3.79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19.7%,主要是四中PPP项目政府付费比上年减少;科学技术支出4.47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77.1%,主要是增加产业创新改造专项资金;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79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3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8.6%;卫生健康支出2.43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47.2%,主要是安排人民医院补助款;节能环保支出1.29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42.4%,主要是增加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经费;城乡社区支出4.2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51.6%,主要是上级未提前下达2024年新增一般债券比上年预算减少及20192020年棚户区改造PPP项目暂不安排政府付费;农林水支出9395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40.4%,主要是上级未提前下达2024年新增一般债券比上年预算减少;交通运输支出2.1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45.8%,主要是农村基础设施提升PPP项目暂不安排政府付费;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500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94.3%,主要是减少上年一次性安排的支付国投集团垫付工程款项目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8.9%;金融支出9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净增;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993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4.9%;住房保障支出5197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33.4%,主要是减少一次性安排的归还上年度用于平衡预算的资金;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99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77.9%,主要是减少一次性安排的归还上年度用于平衡预算的资金;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176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2.2%;预备费410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2.5%;其他支出未安排,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100%,主要是根据上级提高预算编制精细化的要求以及综合考核的需要,编制预算时不能列其他支出项目;债务付息支出578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24%;债务发行费用支出6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20%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4年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7.78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7.1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23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100万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5000万元。加上上级基金补助收入5502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3064万元,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数总计18.64亿元。

2024年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89亿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7亿元,农林水支出779万元,交通运输1471万元,其他支出12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58亿元。加上上解上级基金预算支出3850万元,调出资金14.37亿元,县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数总计18.64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4年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2.06亿元,其中:股利、股息收入26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6亿元。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5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73万元,县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数总计2.09亿

2024年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55万元,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161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4万元。加上调出资金2.06亿元,县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安排数总计2.09亿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4年县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89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2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57亿元。加上上年结余收入3.12亿元,县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数总计7.01亿元

2024年县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54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1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53亿元。加上年终滚存结余3.47亿元,县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数总计7.01亿元

(三)2024年重点审核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2024年重点审核县住建局部门预算草案。

2024年县住建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1)收入预算20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1万元,其他收入800万元。(2)支出预算2011万元。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88.1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46.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62万元、资本性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922.8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7.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万元、资本性支出20万元、其他相关支出800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8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28.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99万元。

收支详细情况见县住建2024年部门预算草案,请审议。

三、2024年财政工作任务

202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做好财政经济工作意义重大。财政部门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强化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创造性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全年预算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不断巩固稳中向好的基础。

(一)紧抓财源税源建设,强化财政资金保障。一是抓财政收入组织工作。合理确立收入盘子,围绕财政收入预期目标,加强同税务、高新园区、乡镇等征管部门联动协调,加大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重点税源的排查与监控,确保税款足额入库,完成全年预期目标积极向上争资争项。坚持“项目为王”,加强与省市财政部门沟通交流,密切关注政策走向和资金投向,全力争取上级转移支付等补助资金,同时紧盯产业园、农林水以及乡村振兴等规划重点领域,结合我县发展优势与发改等部门紧密协作,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和包装,争取新增债券资金支持。三是支持实施产业升级战略。积极保障优势产业发展和园区建设资金链安全,加快推动实体经济发展,助力提升奉新工业能级,争创新能源产业发展标杆。四是强化财政投资评审职能。加强项目预算评审和规划引领,防止高估冒算,避免资金浪费和重复建设;督促建设单位遵循“先批准,后施工”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价款变更事项分级报批程序。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合理分配财政资源。一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树牢过紧日子理念,健全过紧日子制度,节约财政资金重点用于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推动财政健康可持续运行;强化过紧日子监督,对2024年单位项目经费进行细致梳理,从严压缩单位预算项目经费。二是坚决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优先足额编列人员工资、基本运转、基本民生等“三保”支出预算,严格预算审批程序,严控预算追加事项,重点压减“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确保把有限的财力用在刀刃上。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牢固树立“大预算、大统筹”理念,建立健全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同步编制、统筹衔接、相互融合的政府预算体系,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切实提升财政统筹保障能力。四是促进消费稳定增长。强化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用好增发国债资金,通过政府投资提振市场信心,带动社会投资,增强内需主动力。

(三)提升财政管理效能,激发改革创新活力。一是稳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建立健全支出预算标准体系,以实施零基预算管理为切入点和着力点,打破支出固化的问题,不断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切实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和水平。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以加强应用为发力点,对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审核、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等绩效管理活动形成的数据、报告、结果、结论的进行科学应用,优化预算绩效全过程闭环管理,进一步强化绩效激励约束作用,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减税降费等惠企政策,持续清理取消企业在政府采购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吸引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小企业落户奉新,提高科技创新水平,为推动经济发展提供持久动力。四是聚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加快构建健全完善、保障有力的资产监管体系,进一步盘活行政事业单位低效运转、长期闲置的可利用资产,推进资产处置的规范化、效能化,切实提升资产监管效能。

(四)保障改善民生福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一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领域精准施策,支持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二是扎实履行财政监督职能。始终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加强财政内控制度建设,灵活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做好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处理,对基本民生、乡村振兴、涉企等重点领域资金和风险点进行常态化监管,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合规、高效。三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统筹好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合理控制政府债务率水平,严格落实既定化债举措,逐月完成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工作,坚决防止新增政府隐性债务,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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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相关名词术语解释

1.政府预算体系。具体包括四大预算,即: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这四大预算组成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2.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内容。

6.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7.财政总收入。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与上划中央、省收入之和,反映本地区当年组织的财政收入总规模。

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地方各级财政总收入减去上划中央、省收入即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9.税收收入。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向经济单位和个人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三大特征。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具有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和调节收入分配的基本职能。

10.非税收入。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11.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所产生的收入。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收入。

1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13.政府性基金支出。是指政府用筹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

14.地方政府债券。2009年起,为支持扩大内需,增加政府投资,财政部每年代理地方政府发行一定数额的政府债券。这是政府为实现公共财政职能、平衡财政收支、按照有借有还的信用原则筹集财政资金的一种方式。自2015年起,财政部通过转贷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地方存量债务本金,地方财政此后主要负担债务利息支出。

15.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含经省级政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16.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含经省级政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17.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下级政府的补助资金。财政转移支付包括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而设立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以及用于办理特定事项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财政转移支付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应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专项转移支付应建立健全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

18.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更加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保持预算的稳定性,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可以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专门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收支缺口,安排使用纳入预算管理,接受人大的监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主要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结余收入以及盘活存量资金补充。

19.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指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设置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缴、支付、管理的制度。

20.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21.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2.助贷周转金。指对符合银行信贷条件、贷款即将到期但足额还贷出现暂时困难的企业提供的短期资金,用于支持企业继续获得银行融资的续贷。

23.财园信贷通。是指省财政与地方财政按1:1的比例筹集财政风险补偿金,存入合作银行,合作银行放大8倍,向当地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低利息(年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30%)、一年期以内、1000万元以下的流动资金贷款。企业通过当地财园信贷通协调领导小组推荐、合作银行审核后获得贷款。

24.财政惠农信贷通。为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题,带动金融和社会资金更多投入农业农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风险共担、互惠共赢的原则,省、市、县三级财政按2:1:2的比例筹集财政风险补偿金,存入合作银行,合作银行约定不低于风险补偿金的8倍向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以及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休闲农业等经营主体发放一年期内无抵押无担保贷款,贷款必须用于农业生产经营领域。

25.科贷通。是江西省为推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而创设的融资机制。由政府出资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并由科技部门向银行推荐符合条件的科贷通贷款备选企业,银行自主进行审贷决策,并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总规模不低于风险补偿金8倍的贷款,其中单个企业可获得一年期额度不超过500万元的技术开发贷款,能有效缓解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2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邀标等形式将原本由自身承担的公共服务转交给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履行,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社会治理结构,满足公众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27.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全省三公经费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赣府厅发〔20162号)要求,为加强全省三公经费支出的监督管理,从20171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机制。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建设是由省财政厅组织实施,实行各级监管负责制,由财政、监察、审计、工商部门协调统筹推进,财政监督指导三公消费,各部门和单位负直接监管责任。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主要实现消费预警、总额监控和统计分析三项功能,一是实现消费预警功能,各单位在实行公务消费时的一些违规现象,如中纪委规定一律不能支出的高档消费燕鲍翅、烟、酒、会所、高尔夫等进行自动扫描警示,二是实现三公消费总额控制,三是自动汇总生成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报表和数据。通过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的建设和实施,将极大地提高全市公务消费实时监管能力。

28.PPP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字母缩写,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公私合营模式(PPP),以其政府参与全过程经营的特点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PPP模式将部分政府责任以特许经营权方式转移给社会主体(企业),政府与社会主体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政府的财政负担减轻,社会主体的投资风险减小。

29.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国家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作出的重大决定,以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为目标,较过去实施的预算绩效评价更加突出全面性,具体而言,在管理对象上将市、县、乡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和重大政策及项目全面纳入;在管理方式上将绩效管理关口前移,形成事前有评估、执行有监控、完成有评价的闭环式管理;在管理机制上构建绩效自评和外部评价相结合的多层次绩效评价体系,将下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与转移支付分配相挂钩,对重大项目的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实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大幅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

30.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国家专门针对小微企业实行的减税降费政策,自201911日起正式实施,持续3年。我省在实施中,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六税两附加,即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资源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同时通过放宽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对所得额实行超额累进计算、提高免税标准等举措,重点突出普惠性,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

31.社会保险降费减负。国家为有效降低企业社会保障缴费负担而出台的惠企政策,自201951日起正式实施,包括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低至16%,继续维持失业保险总费率1%不变和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基准费率20%等政策;另外通过将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纳入缴费基数统计口径,降低企业养老等5个险种缴费基数下限,进一步为中小微企业减负松绑

32.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支出经济分类反映政府资金支出的具体方向和内容,比如是支付了人员工资还是购买了办公设备。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设置上,分”“两个层级,包括工资、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房屋建筑物购建等若干科目。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可以从支出经济属性的维度清晰、完整、细化反映政府用于工资、机构运转、对事业单位补助、对企业投入以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方面的情况,从而有利于合理确定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支出预算,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单位)的支出行为;有利于进一步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提高预算透明度;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效能,实现依法理财、民主理财、科学理财。

33.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是基于政府会计规则的重大改革,总体目标是通过构建统一、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适度分离政府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政府财务报告与决算报告功能,全面、清晰反映政府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为开展政府信用评级、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改进政府绩效监督考核、防范财政风险等提供支持,促进政府财务管理水平提高和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

34.财政内部控制制度。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充分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通过查找、梳理、评估财政管理中的各类风险,制定完善并有效实施一系列内控制度、流程、程序和方法,对财政管理工作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及机制。

35.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是十三五时期现代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和战略性工作,通过实现一套电子账务凭证在财政部门、人民银行、代理银行和预算单位之间跨部门、跨系统的联网共享和无纸化运行,减少资金拨付过程中的人为干预,确保财政资金管理安全、高效。

36.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一体化管理改革。为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能力,加强财政票据管理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风险防控,以财政票据电子化为核心的非税收缴体制和管理方式改革。我省在实施过程中,建立了全省统一的执收规程、收入项目库和线上信息平台,所有收费均在网上留痕,并通过大数据技术实行在线监管,从源头上杜绝了执收单位乱收费行为;同时打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收缴体系,可通过银行柜台、网上银行、支付宝等多个渠道缴费,大幅提升缴款的便捷性。

37.政府采购电子化商城。借助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构建的政府采购商品电子交易平台,可以为采购单位提供计划上报、商品选择、合同备案、验收评价等全流程智能化采购服务,采购单位足不出户即可高效完成政府采购活动。全市政府采购电子化商城于201941日起正式上线运行。

38.一般性支出。是相对重点支出、刚性支出而言的,主要包括因公出国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等三公经费在内的,用于维护国家机器正常运转、满足社会公共部门的正常开支需要的财政支出。

39.增值税留抵退税。201941日起,我国开始全面实行留抵退税制度,不再区分行业,只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规定的条件,都可以申请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40.省与市县收入划分改革。《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省以下税收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1653号)中明确的过渡期结束。从202011日起,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环境保护税地方所得部分省与市县分享比例统一调整为3∶7。增值税留抵退税省与市县分担机制相应调整。

41.零基预算改革。在统筹部门各项收入基础上,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部门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参考以往预算执行情况,以零为基点,对各单位预算进行重新测算、重新安排,逐项核定部门年度支出预算,统筹平衡部门之间保障水平,坚决打破基数概念和利益固化格局。

42.直达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的资金,主要是通过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在保持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不变、地方保障主体责任不变、资金分配权限不变的前提下,按照中央切块、省级细化、备案同意、快速直达的原则,完善相关资金分配程序,压实地方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监督问责机制,确保资金直达基层。

43.预算管理一体化。用系统化的思维将预算管理全流程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进行整合,将流程和规则固化到信息系统之中,构建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制度+技术的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各级预算规范化、标准化、自动化水平。财政部组织制定全国统一的《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和系统技术标准,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和财务报告、资产管理、债务管理等业务环节按一个整体进行整合规范,贯通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预算管理;各地由省级财政部门统一按照《规范》和系统技术标准建设一体化系统,将市县级预算数据集中到省级财政,并与财政部联网对接,通过嵌入系统的控制规则规范预算管理和硬化预算约束,为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提供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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