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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县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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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奉新县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奉新县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奉新县财政局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奉新县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财政局为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订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研究全县财税发展战略,拟订县与乡镇(场、管委会、办事处)、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承担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组织指导编制县本级部门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县决算;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县对乡镇(场、管委会、办事处)的转移支付制度;负责县本级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的公开。

3、负责全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订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4、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订全县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5、负责制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订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全县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6、负责办理和监督县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本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订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8、参与研究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在奉新贷款项目的有关业务。

9、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0、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全县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11、负责制定全县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和指标体系;负责全县政府建设项目预决算的评审;承担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12、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奉新县财政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奉新县财政局本级。

编制人数小计143,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6,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17人。实有人数小计215,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43,行政在职人数26,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17人。退休人数小计69,遗属人数3人。

第二部分奉新县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奉新县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奉新县财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761.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5.3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751.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8.01万元其他收入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83.3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奉新县财政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761.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5.34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896.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1.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09.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34万元,资本性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86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65.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8.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328.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6.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7.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7.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4.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1万元;其他支出6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709.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6.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9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7.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53万元;资本性支出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奉新县财政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751.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8.0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8.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4.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6.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4.53万元,其他支出683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896.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31.5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09.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34万元,资本性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85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55.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709.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3.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8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7.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28万元;资本性支出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38.2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3.51万元,下降2.48%。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5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 部门共有车辆1,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1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基建审核经费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为切实规范财政资金(包括财政一般预算<含调整和追加预算>资金、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性基金、预算专项资金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项目中介服务,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财政投资评审项目。

   2)立项依据

江西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奉新县财政局关于规范财政性资金项目选取中介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赣政务宇[2021]1)、《宜春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决算评审管理办法》(宜府发 [2020]12号)、《宜春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决算评审标准及相关管理暂行规定》宜府发[2020]19号)

   3)实施主体

奉新县财政局。

   4)实施方案

完成对奉新县基础设施建设审核经费支付。

   5)实施周期

2023年1月-2024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安排财政拨款560万元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奉新县财政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21.7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需求,未安排相关预算支出

公务接待16.93万元,比上年减3.7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4.8万元,比上年减0.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未安排相关预算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预算改革业务: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五)财政国库业务: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出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六)财政监察:反映财政监察派出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

(七)信息化建设: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八)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一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财政局2023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部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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