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县乡财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乡财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乡财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乡镇财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研究全县乡镇财政管理政策,参与涉农财政政策的调研与制定。
(二)依据国家和省、市乡镇财政管理政策,制定乡镇财政管理的相关制度、办法;指导全县乡镇财政预算、决算编制和执行,监督国家和省、市财政政策在乡镇财政的贯彻落实情况;推进乡镇财政管理方式的改革;指导乡镇财政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指导乡镇财政信息化建设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管理乡镇财政建设经费。
(三)配合有关部门监督中央和省、市对乡镇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监督各项涉农财政资金的落实;推动财政涉农资金支付方式和对农民直接补贴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四)协助县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相关工作,参与指导农村税费改革、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减轻农民负担等工作。
(五)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乡镇财政管理局本级。
本部门2019年年末实有人数78人,其中在职人员67人,退休人员11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848.2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41.1万元,较2018年减少20.44万元,下降33.21 %;本年收入合计807.18万元,较2018年增加57.94万元,增长7.73%,主要原因是:工资普调、五险一金基数调整及其他支出增加等原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807.18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848.2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799.16万元,较2018年增加29.49万元,增长3.83 %,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增加经费;年末结转和结余49.12万元,较2018年增加8.02万元,增长19.51%,主要原因是:年末拨款正常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799.16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36.11万元,决算数为799.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63%。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8.63万元,决算数为5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2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2.02万元,决算数为75.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8%,主要原因是:因上年清算等原因,部分科目调整。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1万元,决算数为2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正常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36万元,决算数为48.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1%,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
(五)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38.25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追加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9.1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724.08万元,较2018年增加194.88万元,增长36.83%,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待遇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7.92万元,较2018年增加16.42万元,增长31.88%,主要原因是:硬件维护增加,年中追加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43万元,较2018年增加6.43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职工待遇调整。
(四)资本性支出0.74万元,较2018年减少3.24万元,下降81.41%,主要原因是:2019年政府会计制度改革。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72万元,决算数为24.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57%,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5.97万元,下降19.4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元,决算数为0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相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74万元,决算数为 9.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51%,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3.63万元,下降28.49%。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98万元,决算数为15.64万元,完成预算的86.99%,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2.34万元,下降13.01%。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要求,厉行节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6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41万元,增长17.87%,主要原因是:日常硬件维护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2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2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部门 2019年预算绩效目标考核的项目支出为零,未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厅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