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奉新县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奉新县林业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奉新县林业局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奉新县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林业局是主管林业工作的县人民政府组成单位(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林业和草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地方性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湿地、草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全县林业和草地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地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执行林木种苗和木材竹材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职能。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县森林、湿地、草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山林纠纷调处裁决,查处非法侵占林地和盗伐滥伐林木行政案件。监管木材行业,管理森林资源利用行业。组织开展国家和省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地草畜平衡和草地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地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公园等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助、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五)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拟定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提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建议并按程序报批。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六)负责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相关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七)拟订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和推动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八)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地生物种质资源、生物新品种保护。
(九)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承担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林业企业事业单位的森林采伐和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十一)负责林业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十二)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地项目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地预算内投资、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全县林业基本建设工作,组织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地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地生态补偿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林业系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林业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江西省履约工作涉及的相关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县林业局要切实推动林业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推行林长制。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大力推进国土绿化;加强森林和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保障国家生态安全。
(十六)职责分工。
1、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自然资源局负责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
2、与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林业局负责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应急管理局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组织、指导、协调火灾扑救、调查评估和处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奉新县林业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奉新县林业局。
编制人数小计10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1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97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265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40人,行政在职人数14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26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1人,退休人数小计120人,遗属人数4人。
第二部分 奉新县林业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奉新县林业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奉新县林业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232.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78.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232.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0.95万元;其他收入1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27.3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奉新县林业局支出预算总额为3232.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78.3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932.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0.9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79.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6.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7.68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3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27.3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0.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5.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万元,其他支出10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2.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6.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6.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0.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9万元;农林水支出175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4.34万元;其他支出1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0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820.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2.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1.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4.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1.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4.03万元;其他支出1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27.3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奉新县林业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232.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0.9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农林水支出175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6.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2.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6.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6.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0.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9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932.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0.9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79.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6.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7.68万元。项目支出3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0.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5.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820.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2.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1.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4.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1.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4.03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了30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56.0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8.81万元,增长22.65%。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8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0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2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15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该项目主要用于保障林业系统正常运转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
年初预算。
3)实施主体
奉新县林业局。
4)实施方案
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林业系统正常运转。
5)实施周期
经常性项目。
6)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安排财政拨款300万元。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奉新县林业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76.0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出境。
公务接待25.26万元,比上年减0.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八项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50.77万元,比上年减0.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车使用相关规定。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车购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发放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