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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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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林业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林业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业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县林业局是主管林业工作的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 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林业和草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地方性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湿地、草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 组织全县林业和草地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地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执行林木种苗和木材竹材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职能。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 负责全县森林、湿地、草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山林纠纷调处裁决,查处非法侵占林地和盗伐滥伐林木行政案件。监管木材行业,管理森林资源利用行业。组织开展国家和省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地草畜平衡和草地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地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公园等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 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助、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 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拟定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提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建议并按程序报批。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负责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相关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拟订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和推动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地生物种质资源、生物新品种保护。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承担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林业企业事业单位的森林采伐和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十一) 负责林业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十二)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地项目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地预算内投资、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全县林业基本建设工作,组织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地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地生态补偿工作。

 (十三) 负责全县林业系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林业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江西省履约工作涉及的相关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县林业局要切实推动林业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推行林长制。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大力推进国土绿化;加强森林和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保障国家生态安全。

(十六)职责分工。

1、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自然资源局负责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

2、与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林业局负责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应急管理局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组织、指导、协调火灾扑救、调查评估和处理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5个,包括:局本级和林业工作站、林业木材检查站、森林公园、森林消防大队4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

本部门2019年年末实有人数319人,其中在职人员198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119人;年末其他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5453.0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收入合计5453.07万元,较2018年增加140.12万元,增长2.64%,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人员异动和增资等。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5453.07万元,占 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5453.0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5453.07万元,较2018年增加140.12万元,增长2.64 %,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人员异动和增资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结转和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5024.42万元,占92.14%;项目支出428.65万元,占7.86%;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35.93万元,决算数为5453.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7.84%。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2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3.91万元,决算数为2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27%,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5.43万元,决算数为97.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

(四)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62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资金。

(五)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4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专项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28.83万元,决算数为397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3.83%,主要原因是:项目开支增加。

(七)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7.76万元,决算数为112.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2%,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工资基数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24.4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150.1万元,较2018年增加222.49万元,增长11.54%,主要原因是:工资普调,人员异动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97.55万元,较2018年增加54.18万元,增长22.26%,主要原因是:商品服务支出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35.23万元,较2018年减少107.6万元,下降4.07%,主要原因是:项目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41.54万元,较2018年增加41.54万元,增长41.54%,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9万元,决算数为98.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0.59万元,下降0.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出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万元,决算数为38.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1%,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0.43万元,下降1.1%。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8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公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万元,决算数为59.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3%,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0.16万元,下降0.27%。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7.5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8.84万元,增长57.68%,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12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4个,二级项目

0个,共涉及资金2488.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5.64%

    组织对“林业局本级”、“森林消防大队”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4万元。其中,对零项目分别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经自评小组综合评价,奉新县林业局2019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为“优秀”。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县级部门决算中反映公益林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公益林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公益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9.11万元,执行数为1009.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巩固已有公益林林面积46.498万亩,对涵养水源、防治水土流失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二是加强对公益林特别是天然林的公益林保护,从根本上遏制生态环境恶化,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部分公益林存在郁闭度不高。二是公益林补助标准仍然偏低,部分林农积极性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公益林保护宣传教育;二是进一步通过补植补造,巩固原有的公益林建设成果。加强公益林保护管理;三是争取政府支持提高补助标准,增强林农的参与积极性和参与热情。

  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厅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019年决算项目绩效表.xlsx2019年奉新县林业局公开.XLS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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