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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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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政工作流程、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和日常行为监管制度

1.严肃选人用人纪律。对关键岗位人员要着重考察个人品行,如在考察中发现存在赌博等不良行为,不得安排到资金管理岗位工作。

2.严格执行轮岗制度。原则上在同一岗位工作满10年必须轮岗。

3.明确重点岗位工作职责。各股室对涉及资金管理的流程进行全面梳理,明晰各岗位工作职责,将资金安全和工作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岗。

4.强化干部思想教育。每年开展党风廉政、法制法纪、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增强财政干部“为国理财、为民服务”的意识。

5.加强干部日常行为监管。不定期开展工作纪律检查,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政治家访制度。建立年轻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定期分析制度。对在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6.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分管领导、各股室负责人及所有财政干部均应落实重大事项的报告制度。对在分管领域出现的对财政资金安全产生影响的事项或异常事项要求及时向组织报告。

二、进一步健全资金安全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一)财政业务支付电子化经办人员UKEY管理制度

1.妥善保管预算管理一体化申领的财政身份认证数字证书ukey,对办理ukey时统一初设原始密码必须修改,密码必须按强口令设置,并不定期更换,以防他人盗用。

2.科学设置岗位职责权限,确保岗位专人专岗,职责不相容、不交叉。财政资金支付的录入、审核签章和发送岗要分离,不得兼岗。

3.加强对系统管理员权限管理。系统管理员不得涉及财政业务经办和资金支付业务。系统管理员、制作ukey人员和未使用的ukey保管人员要分开设置。系统管理员的超级权限不得授予系统运维人员,同时要加强对系统运维人员权限的监督。

4.加强内控与权限管理,依靠“电子凭证+电子签名”身份识别、自动留痕等控制机制,健全不相容岗位的内控制度和AB岗制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岗、每人,保证办理财政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形成规范的内部制衡机制,确保资金支付安全。

  (二)财政资金拨付印章管理制度

1.拨款印章应专人保管、分离制约。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专用保险柜保管,由经办岗、初审岗、复审岗按类妥善管理,其中任何一岗不得同时管理两类印章。授权电子印章的ukey视同实物印章管理。

2.印章保管人对拨款凭证审核无误后加盖印章,不得擅自转给他人代理。印章不得离开保管人视线,保管人如离开应及时将印章放入保险柜内锁好。

3.印章(含电子印章)保管实行AB岗管理。A岗保管人出差、休假或请假时,要将印章移交给B岗保管人,并办好印章交接登记手续,严禁私自转交。AB岗保管人员均出差时,则由股长指定其他人员保管。印章原则上不外出使用,确因工作需携带印章外出的,必须经分管领导和私章主人批准并登记后,由两名以上印章保管人员前往办理。

4.代管人员要认真履行代保职责,严禁交叉代管。授权电子印章的ukey视同实物印章管理,交接后必须修改密码。

(三)财政资金定期对账制度

    1、财政局内部实行三方对账:业务股室与国库股核对预算执行数据、业务股室与预算股核对预算指标、国库股的预算执行明细与预算股的指标明细核对。每半年核对1次若数据不一致,应查明原因,及时更正。

2、财政局和预算单位对账:一是财政局各业务股室与归口预算单位核对预算执行数与预算指标结余数。若数据不一致,预算单位应及时向财政局业务股室反馈,各业务股室汇总给国库股查明原因,及时更正。业务股室应将核对无误的对账单签字并加盖业务股室章报送国库股;二是预算单位与支付核算股对账。各预算单位与支付核算股核对代管资金指标和银行存款、指标结余和实有代管资金,每月进行一次。若不一致,预算单位应及时向支付核算股反馈,查明原因并纠正。预算单位应将核对无误的对账单签字并加盖预算单位章报送支付核算股,与当月会计凭证一同装订。

(四)财政工作移(交)接管理制度

    1.财政业务人员变动岗位时,应实行移(交)接管理,以区分岗位变动前后相关人员职责,确保业务工作的前后衔接,不得出现账目不清、责任不清等混乱现象。

    2.移交人职责:编制交接清单,并按交接清单逐项移交。负责整理工作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具、文档资料,保证其完整性和真实性。梳理工作流程,准备移交。

3.接交人职责:检查移交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是否与交接清单相符。对于重要的文件、资料、资产与实物确保真实无误。尽快熟悉工作流程。

4.监交人职责:审核交接的各类资产、文档资料、实物。发现问题应及时协同移交人和接交人拟定处理方案并上报领导。

5.工作交接要求:①移交人必须处理善后事宜,与接交人办理交接手续,编制交接清单,否则,一律不得离岗。②财政业务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岗位所经管的业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逐项移交清楚,接交人应全面接管移交工作,并认真接办移交的未了事项,移交过程中,如发现原经管业务人员业务有违反会计制度、财经纪律等问题,应停止交接,接交人员应马上向分管领导报告。③接交人到任开始接管移交人岗位之时为交接基准时点。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岗位任职期内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移(交)接管理工作完成后,移交人、接交人和监交人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交接清单一式三份,由移交人、接交人和监交人各执一份。

(五)外审监督检查机制

财政监督股应定期、不定期对各个安全环节进行审核检查,把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在萌芽状态。

(六)对财政系统运维商的监管与限制

    根据相关规定,财政与系统运维商签订相关协议,对涉及财政资金安全与保密等事项职责予以明确。

三、严格考核奖惩制度

上述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干部年终绩效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年终绩效奖挂钩。

                                 奉新县财政局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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