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应急字〔2022〕49 号)、《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推行行政审批市县同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22〕33 号)、《宜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宜春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工作的通知》(宜应急字〔2022〕88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宜春奉新城北加油站等5家企业符合三级标准化达标要求。
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9月5日前与奉新县应急管理局危化股联系(电话:0795-7180691)。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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