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024年

奉新县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访问量:

关联稿件:

2024年度,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由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奉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engxi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任何疑问,请与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应星南大道北行政大楼6楼

邮编:330700

联系电话:0795-4539170

一、总体情况

2024奉新县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制发了《2024年奉新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奉府办字〔2024〕26号等文件,依法依规全程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聚焦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效。

(一)主动公开

扎实做好事项梳理、信息发布等工作,全面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质量。2024年度全县主动公开各类信息稿件共13766条,栏目数量248个构建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的“三同步”机制,重要政策解读率达到100%,解读形式丰富多样,包括文字解读、h5解读、图文解读、视频解读、主要负责人解读、漫画解读等。开展并参选优秀解读评选活动,选出县级优秀解读作品10篇,市优秀解读作品1篇。“奉新县政府网”微信公众号41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准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依法依规处理依申请公开,范依申请回复工作,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截至202412月31日,我县共受理件依申请公开33件线上受理23件依申请公开件,线下10件,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落实网站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完善信息审发机制,坚持先审后发,做到层层把关,排除隐患,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发布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后台的错敏词检测功能,对提示的错敏词结合上下文进行仔细甄别,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后发布。三是开展“结对子找错”活动,通过互查互学互比,既交流借鉴学习互相提升,又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逐步提升我县信息发布效能。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优化我县门户网站目录设置,合理布局信息展示区域加强政府网站的平台管理维护,开设重要专题专栏,并优化完善IPv6、适老化、无障碍模式等功能,提升用户体验满意度。同时拓展公开渠道,线上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重点聚焦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民生服务和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领域信息,线下依托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政务公开专区,进一步提高了政策咨询服务水平,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和影响力。加大政务新媒体清理力度。2024年清理无实质办事服务功能、原创内容少且质量不高的政务新媒体4个。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奉新县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县政府主要领导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并就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明确各部门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责任。二是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以及调查问卷等形式开展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三是加强业务培训,举办政务公开业务培训2期,座谈会2次,累计300余人次参加。四是责任追究结果方面2024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82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3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37

行政强制

6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2008.8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3

0

0

0

0

0

3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0

0

0

0

0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3

0

0

0

0

0

3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1

0

2

1

2

0

0

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是政策解读方式单一,与中心工作结合紧密度不够;是政务公开水平有待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性不强且经常变动,直接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是虽然按要求及时全面公开了有关政府信息,但有些仍存在标准不高、不规范的情况

改进措施:是不断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材料质量把控,创新政策解读形式,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图文漫画、事例讲解、短视频等形式,通过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实现精准解读是加强培训,用好考核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管理和培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办年度考核重点内容,进一步压实各单位领导干部责任,确保县、乡两级政务公开向纵深推进是加强信息公开监督指导。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区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积极总结政务公开工作经验,坚持不断创新,注重精细化、可操作性,提升公开质量与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规定,2024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